《河南法制报》系列报道之二十六:心系群众心自平

——记西峡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林增

发布时间:2011-12-20 09:21:01


 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王彬 王玉信

 张林增,先后在基层法庭、执行局、法警队工作,现任西峡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他干出了一番不平凡的业绩,就任民二庭副庭长以来,个人连续4年结案数均在80件以上,服刑息诉率达98%以上。

 甘当企业护航人

 张林增常说,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贡献,是法官的天职,自己苦点累点不算啥。从事民商事审判10多年来,每审理一起涉企案,张林增都坚持从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角度出发,依法慎重处理。

 2010年山西某钢铁公司受金融危机影响,拖欠河南西保冶材集团部分债务。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张林增不辞辛苦,三下山西了解案件情况,苦口婆心,晓以利害,给双方反复做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山西公司分三次履行了债务,为西保公司挽回了损失。

 近年来,由于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纠纷相对较多,他主动深入企业,不畏酷暑,不顾严寒,日夜兼程,不怕疲劳,连续北上南下快结案、结好案,每年都要行程几千公里为企业追回货款上千万元。

 公正无私为民情

 “原以为被告和张法官是老战友,没对一审抱啥希望,已经做好了败诉再上诉的准备了,但是张法官却在开庭前动员对方主动还了款,有这样的好法官,老百姓自然会对法院服!张林增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张某这样评价张林增。今年3月份张林增办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被告是张林增的老战友,欠原告货款5万余元,虽经原告刘某多次催要,而被告赵某就是以没钱为由不予偿还,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就要附加3倍的利息,张林增一看合同就知道老战友不占理。开庭前战友多次想请张林增吃饭他不但没去,反而把老战友请到家中喝酒,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说服老战友在开庭前主动把欠款送到法庭,刘某当庭撤诉。

 “作为法官就要腿勤、嘴勤,不能总是等着当事人找上门,要主动到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拉家常,掏心窝子说话,这样才能赢得信任,案子才会迎刃而解。张林增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几年来,张林增经常为了案件,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主动调查事实,了解案情,为群众排忧解难。

 两袖清风不染尘

 “为了我们的案件他腿没少跑,话没少说,事没少干,想表达点谢意,却被他婉言拒绝了,张法官真是位清正廉洁的好法官呀!一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每提起张林增总是赞不绝口。

 200910月,张某与某保险公司办理了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按合同约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应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保险金。20101月,张某突发疾病死亡,张某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到拒绝,无奈只好向法院起诉。诉讼中,保险公司辩称,按照合同责任免除条款的约定,张某在投保180日内死亡,不应赔偿。张林增发现这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便主张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合议庭合议后,判决保险公司给付张某家人保险金6万元。

 “干工作要凭良心去干,不能违背良心,要做一个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人,咱不能给法官丢脸,不能让天平倾斜,有些当事人比咱更困难,咱做人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啊。张林增总是这样说。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1年12月20日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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