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系列报道之二十八:大山深处亲民情

——记西峡县人民法院西坪法庭

发布时间:2011-12-21 08:19:50


 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王玉信

 西峡县法院西坪法庭地处鄂、豫、陕三省交界。该法庭主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把群众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当亲人,用真爱、真情化解了一件件矛盾纠纷,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赞誉。

 提前介入 化解矛盾在萌芽

 今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西坪法庭接到了该镇瓦房店村党支部书记的电话:王庭长,俺们村里发生了一起纠纷,你们能不能抽空来一趟?否则事情就闹大啦!庭长王宏钊接到电话后二话没说,马上带领两名法官前往该村。

 原来该村李某在山上放羊时,一只羊走丢了,找到张某索要时张某说,确实有一只羊进了自家院子,但后来把羊放了。李某则说,羊在张家丢的张某应赔偿。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找村组解决。村里见双方情绪激动,就打电话向法庭求援。

 法官来到村里后,主动给双方拉家常,讲法律,工作一直做到下午快两点,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为了老百姓的事儿饿点、累点、多出点汗、多跑几趟腿,只要把问题解决了,就是我们法官的最终目的。回来的路上王宏钊这样对随行同志说。

 换位思考 把群众当亲人

 西坪法庭变开门问案为主动走访,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到家中,把法庭开到家门口,宁愿自己多流汗,不让百姓多跑腿。去年3月份有一抚恤金赔偿案,被告在平顶山煤矿,法庭就用车拉着70多岁的老太太和家人一同到平顶山矿区调解,终使赔偿款当场兑现,老人拿到了儿子的抚恤金。

 在法庭门口悬挂的温馨提示牌上,告知法庭人员的去向及联系方式;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援助;对书写诉讼状有困难的,提供口头起诉方便;对没有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及时告知诉讼风险、权利义务、证据收集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等。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最前线,要做好出气筒,即使让当事人把气撒到我们身上,也不能让矛盾激化。庭长王宏钊经常对同志们这样要求。每办理一起案件,庭里的同志都做到换位思考,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用真情换民心,把群众当亲人,视当事人为家人。法庭连续多年被西坪镇党委评为优秀党支部、服务发展先进单位。

 耐心调解 司法为民获殊荣

 20103月,法庭办理的一起雇员受害赔偿责任纠纷案。雇员桂某在为雇主张某移栽苗圃时,被斜倒的树木砸伤腰部,造成二级伤残,住院两个多月花费7万余元,而张某在支付了4万元后就不管不问了。法庭办案干警开庭前多次调解,从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定入手,耐心劝说张某履行义务,并在人情世故方面反向做工作,引导换位思考。最终,法官的话触动了张某心灵深处,双方当场达成赔偿协议。

 事后,法庭的同志还多次带着大米、食用油去看望桂某。是法庭挽救了俺的命,如果没有赔偿款,俺全家就是哭死也救不了俺男人的命。桂某的爱人拉着法庭干警的手泪流满面地说。

 该庭2008年被南阳市中级法院授予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2009年被省高院授予零判决法庭,被南阳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0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1年12月21日第13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