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积极布局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大局

  发布时间:2012-05-08 11:16:40


近日,为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以破产清算组为管理人的企业破产案件,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与南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制订了《关于规范市属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各基层法院、市属破产企业管理人遵照执行。

指导意见从破产清算工作的组织实施、前期准备及管理人职责、管理人工作制度、资料印章管理、中介机构选聘、重大事项报批、财务管理制度,到破产案件的公开、公示、报批制度,破产案件的审理和终结、信访稳定、责任追究等诸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破产清算及破产审判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对全市破产清算、破产审判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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