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笔者按照南阳中院的统一部署,来到桐柏县法院埠江法庭参加“青年法官下基层”活动,一路感受到的都是新鲜的空气……。
在埠江我们见到了桐柏县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埠江镇高寨村支部书记刘金增,刘书记的一席话让笔者深有感触,感受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喷”也能搞出和谐来。
2009年,埠江镇高寨村的刘老汉来到法庭起诉自己的六个子女。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导致刘老汉生活陷入了困难,刘老汉无奈只好提起诉讼。法庭考虑到这是一起家庭纠纷,处理不好不但不利于家庭和谐,也对刘老汉今后赡养问题的解决不利,便将案件情况告知了刘金增,希望刘书记能从中协调,调解结案。刘金增接到法庭的通报后,觉得这不仅是法庭的一个案件,更是自己所在村子影响和谐的一个因素,便在当天晚上拎了两瓶酒,拿了一条烟来到刘老汉的大儿子刘一家中,和刘一从生活小事到家长里短随着刘一在喜好“喷”了起来,在“喷”的过程中,刘书记适时将话题转移到了赡养老人的问题上来,并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刘一,不赡养老人不仅法律上说不过去,就连农村的风俗习惯也不容,要求刘一能做好赡养老人的表率。最终在刘书记的解劝下,刘一主动承担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其他几个兄弟姐妹也在刘一行动的感召下自觉出钱赡养老人。
“农村人其实都很朴实,就是有点‘拧’,只要我们能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和他们‘喷’带劲了,其实问题很好解决,我做为人民陪审员也有这个义务。”刘书记笑着向笔者阐述自己的“喷”经验。
刘书记说的“喷”和“拧”都是当地的方言,“喷”是聊天的意思,而“拧”是认死理的意思。农村的老百姓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根本不能听进去对自己有一丝一毫不同的观点,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的法官或是基层干部具备能“喷”会“喷”的素质,只有喷到群众的心坎上才能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这是笔者通过和刘书记的亲切交谈得到的一点感悟,也必将对笔者今后的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