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锻炼日记(六)

服务好就能把案办好

  发布时间:2012-05-09 10:16:34


417日上午,我们下基层锻炼的同志们和法庭工作人员在法庭的小伙上吃过早饭后,便一同来到庭长办公室对前一天的工作进行梳理。正在这时埠江法庭辖区平氏镇的孙玉东书记打来了电话,说一个上访当事人正在镇政府要求处理问题,希望法庭能够派人帮助协调。法庭的门庭长听后便一口答应,并带领我们一同来到了平氏镇政府。

在平氏镇政府我们见到了上访人常某。200311月份,常某与平氏镇的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张某将位于镇上的房屋卖给了在南阳工作退休回老家生活的常某夫妻。后常某夫妻与邻居吴某家因水道流向等邻里关系发生纠纷,常某希望镇政府能够从中解决。我们在门庭长的带领下先后到了双方的家里进行了现场勘察,并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

“我把电话留给你,有什么事情你可以找法庭解决,我们一定会尽心尽力帮你们解决问题的。”由于双方的意见分歧较大,我们当场没有将纠纷调解成功,临别时门庭长主动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常某这样说。常某也认真地记下了门庭长的电话,并表示希望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庭和法官应该主动转换好自身角色,做好服务者,不仅要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更要积极为群众解难,如果我们定位好了这点,才能真正办好每起案件。”在回法庭的路上,门庭长意味深长地说。

是的,当前随着群众法律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对司法部门的要求和期待也在不断增加,这就要求我们每名法院干警必须树立“审判就是服务,法官就是公仆”的理念,只有真正树立起服务意识,才能办好每起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人文关怀,也才能更加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工作做好。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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