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3日 星期一 多云
今天中午12点左右,我们一组一行三人驱车赶到200公里开外的淅川县人民法院荆紫关法庭。荆紫关镇位于豫、鄂、陕三省结合部,素有“一脚踏三省”之美称,荆紫关法庭被评为市级“十佳法庭”,相信我们三人来这里的一周时间一定能得到很好的锻炼。
下午三点左右,在王葆兴庭长的主持下,73岁高龄的全省人大代表陆锡芳老师和庭里其他两位同志与我们欢聚一堂,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座谈。通过座谈,我们对基层法庭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陆老师说的这样一番话让我印象深刻:“基层法庭主要就是受理一些邻里纠纷,家长里短的小案件,然而这些小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势必会将小矛盾激化,从而导致更深的矛盾甚至引发刑事案件。”矛盾是由小到大,由浅入深的,基层法庭就是要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矛盾尽量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其恶化,导致不和谐。民事纠纷虽小却很繁琐,法院的人员有限,因此我们要结合人民调解来解决矛盾纠纷,很多事情不能仅依靠法院解决,我们要想把法院工作做好,就要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针。
基层法庭办案要坚持调解这一工作方式,既有利于定纷止争又有利于提高法院办案效率。基层一些小的案件不宜兴师动众,应配合村组多进行调解工作,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真正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该基层法庭虽然只有四名法官,但他们年结案200余件,并且无一涉诉信访案件发生,法庭虽小却保一方和谐。座谈会在王庭长的精彩总结陈词后圆满结束。
晚上在法庭吃过可口的晚饭后,我们漫步在明清古街道上,伴着润物细无声的蒙蒙细雨,轻轻踏过青石板路,我们仿佛徜徉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之中,体味出荆关古镇淳厚、和谐的历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