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矛盾的日益突显,实践中困扰我们的难点、热点问题越来越多,这对我们的审判、执行和其它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要适应新形势带来的挑战和压力,我们必须注重自身业务素养的积淀与提升,必须注重学习和调研。青年法官有活力、有激情,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对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也有着更大的渴求。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作为西峡法院的青年法官,通过此次活动的深入学习及深刻理解,再结合平时的审判实践经验,就青年法官如何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谈一点少许的体会。
如何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首先要深刻理解“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一主题的内涵。“忠诚”是基石,是一种内心的信念。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更要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及司法理念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认真履行法官的誓言。“为民”是主题,是所有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审判工作的根本宗旨,更是人民法官必须具备的政法素质。要在审判实践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综合考虑法律、法理、人情、社会等多重因素,从根本上真正解决问题,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公正”是根本,是法律的本质属性,也是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追求。法官通过对案件的审判,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知到的方式来实现公平正义,从而使法官的内在品质展示给公众,得到公众认同,从而形成法官的公信力。“廉洁”是保证,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也是人民法官必须具备的高贵品质。“公生明,廉生威”,法官只有清廉如水,才能执法如山。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亦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职业道德底线。“核心价值观”四句八个字正是政法工作所共同具备的职业共性价值,是植根于政法干警内心深处的意识形态和核心理念,是职业的良知、公正执法之魂,安身立命之本。
要真正成为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忠诚践行者,需强化“四个意识”:即一是国情意识。作为青年法官,要认清我们所处的特定国情,看问题想事情要紧密结合我国的特定历史发展阶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审判工作的正确方面。二是宗旨意识。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亦然。青年法官缺乏的是艰苦磨炼,缺乏的是社会阅历,更缺乏群众生活。在工作中,就是不能正确对待当事人,态度不热情,工作不用心,不能正确对待自己。这都是我们青年法官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克服的。青年法官要努力强化完结意识,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人民司法、司法为民”。三是大局意识。当前青年法官最大的特点是强调办案的法律效果,而忽视社会效果,这样的法官是不负责任的,是不称职的。所以我认为每个青年法官都要时刻以党和国家大局为重,克服单纯办案,就案办案,力求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公正意识。“良心是最公正廉洁的法官”,只有公正的法官才能让人们尊敬和铭记,公正意识对法官是尤为重要的。青年法官要不断强化公正意识,尽最大可能地实现司法公正。
在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学习过程中,我们作为新时期的青年法官,对自己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勤于学习,当学习型法官。青年法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能力,既要把握方向,又要脚踏实地。应该多向实践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学,使自己成为能动司法的合理运用者。二是精审判,当业务型法官。要增强业务技巧和法律知识,提高司法审判能力;要勤于动手,提高理论调研能力。三是善于思考,当能动型法官。要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以积极主动的心态去工作,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四是乐于为民,当亲民型法官。司法应回应现实,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工作,不断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一切司法行为,都应以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来开展工作。五是勇于担当,当实干型法官。青年法官要有敬业奉献精神,要扎实工作,勇挑重担,以工作业绩体现自身价值。六是严于自律,当清廉型法官。青年法官要一如既往地绷紧廉政弦,严于自律,清明办案。狠抓“五个严禁”等禁令的落实,使公正廉洁意识入脑入心,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而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包拯告诉我们:心地清廉是治国理政的根本,正直处世是做人的明智之求。树干挺拔才能成栋梁之材,而好钢就不应该去做弯曲的钓钩。身为法官的我们,在数十年如一日的工作中,与案件和审判相伴的岁月中,或许已没有了粉颊红唇,没有了挺拔身姿,但我们,因为有了“忠诚”所以坐标明确,坚毅无悔;因为懂得“为民”所以耐住清寂,甘之如饴;因为“公正”所以俯仰无愧,表里俱辉;因为“廉洁”所以浓妆淡抹总相宜。“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一个丰富的整体,有机的统一,这应是我们青年法官工作中努力追求的目标,更是审判工作的重要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