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里安排了“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按照部署,我认真学习、积极准备、深刻反思、努力提高,不断增强群众意识和服务理念,有以下几点体会,汇报如下:
一、三个真实事例的体会
第一个事例:这是我所承办的一起案件。一位老太太状告自己的继子,要求撤销继子房产证。考虑到诉讼当事人之间的亲属关系,我就想通过协调的方法化解这一纠纷。当我在调解室里花费了一个多小时为这位老太太辨法析理、耐心劝解后,这位来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当事人对我说:“法官同志,你讲了这么多,可是我一句也没听懂。”她的话让我很受震撼,让我立志不做书呆子,开始思考如何学会与当事人沟通,学会用群众的语言来做群众工作。
第二个事例:那是尹应哲老师承办一起新类型的行政案件,原告系农村的种粮农户,98年与其所在的村民小组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耕地10亩,但在2008年的时候,原告所在村组、乡政府在发放种粮农民粮食补贴款时,承包耕地却按8亩进行计算,从而少发给原告补贴资金155元,原告遂以乡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乡政府履行法定职责,补发错算的155元粮食补贴款。那时我刚到法院工作不久,作为合议庭的书记员,对这个案件很感兴趣,就想马上弄清种粮补贴行为的法律性质,但在查阅相关书籍资料之后,仍然是一头雾水,弄不清楚究竟是行政事实行为还是多阶段行政行为,同时对被告资格问题也把握不准。在案件研究会上,合议庭向主管的宋黎晓副院长汇报。听完汇报后,宋院长说:“种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惠农措施,是政府给老百姓的实惠,案件事实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就应该为老百姓多着想。”宋院长一番话一下子让我豁然开朗起来,深刻的体会到从事审判工作要有务实精神,判案的目的就是要化解纠纷、实现公正。结案了事还是案结事了是两种不同的态度和境界,最重要的是要心中装着百姓,树立一个为老百姓办实事的理念。
第三个事例:当事人是位上访老户,状告司法局行政不作为。二审宣判后,我们依法向她来送达判决,谁知道这位当事人拿到判决看了一眼裁判结果后就大吵大闹,情绪非常激动,甚至说出了一些谩骂法官的言辞。我当时心里非常生气,这个判决其实是对这位当事人有利的,那她为什么这样激动呢?虽然生气,但我还是保持了克制和忍耐。最后这位当事人拿走了判决,但是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谁想到,过了两天,这位当事人到法院找我主动要求签收判决。她说:“白法官,回去后我认真看了判决,你判的很有道理,那天我态度不好,你别跟我计较。”这件事给了我很深的思考:同是一个当事人,面对同一份判决,前后的态度截然相反。如何抓住主要矛盾,抽丝剥茧,通过分析当事人外在的的言行举止,来了解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和诉求,增强调解和说服能力,争取让当事人口服心服。
二、对案件当事人应有的情怀
通过具体的办案实践,我深深的认识到对当事人怀有深厚的感情。善待每一位当事人。他们都承受着痛苦,他们都有许多解不开的问题。正是因为他们有着解不开的矛盾和困惑,他们才走进法院,寻求司法的救济。行政案件的原告,往往是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穷尽行政救济之后才来到法院,在此之前,他们可能受到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的冷漠、推诿或者是无理的斥责。他们选择法律,提起诉讼,无论他们的诉求是否最终能够依法得到支持,我想我们应该尊重他们,善待他们。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暖心,一杯开水相待,坦诚以待、耐心沟通,能够让我们不断增强司法的亲和力。感谢每一位当事人。他们以自己的经历为蓝本,带领我去思考、去探索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生活是一种修行,审判是一种历练。生活需要坚韧、快乐和希望;审判需要温情、理性和公正。一个案件就是一部人生,与他们交流,仿佛经历他们的人生场景,让我体会到喜怒哀乐,从而内省反思自己的行为。审理他们的案件,让我增长理性,锻炼技艺。思考是一种知性的乐趣,可以说,上班以来我所撰写的每一篇调研论文,都是得益于具体的个案,得益于这些当事人的启发。
有人说:“只有热爱人的人才可以审判人”,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些正是我们一直在坚持的准则。法官不是官,他们是良师,是益友,是每个需要法律救济的当事人可以信赖的人;他们胸怀坦荡,恪守法律,是要将公平运送到每一位当事人家门口的正义使者。通过这次大讨论,我深深体会到,要努力树立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回应当下的社会现实,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学会用群众的语言去沟通;要学会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既要有是非思维,依法评判案件的是非曲直,保证案件的法律效果;又要有利弊思维,做好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争取案件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通过这次大讨论,我更加明确了自己今后工作中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
一要保持激情。柏拉图说,法律是远离激情的理性。可是我想,从事法律工作必须要有激情。激情是一种奉献、是一种执着、是一种坚守。诗人王尔德说过:“岁月流逝,衰微只及肌肤;热忱抛却,颓唐必至灵魂”。闫林庭长曾多次教导我说,年轻人不要怕干活,不要怕辛苦,要保持激情和活力,多干活可以增长才干、积累经验,丰富阅历。闫庭长的教诲我将永远铭记,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要胸怀群众。人民法官为人民,心中永远要装着群众。行政庭周春合老庭长在今年年初写了一篇法官札记名叫《医生看病与法官判案》,文中将医生与法官的职业做了深刻的类比。“医生有三种境界:第一种境界是遇病则治,有病就医;第二种境界是将心比心,把病患当亲人;第三种境界是触及病人的灵魂,与病人做心灵的沟通。”我想,法官是不是也会有这样的境界,胸怀群众,将心比心,用悲悯的情怀去体味当事人的冷暖,用司法的人文关怀去慰藉当事人的苦痛。
三要务实重干。有学者说:“理论和实践之间永远有一道必须依赖论述来勉强跨过的鸿沟,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个案,因此没有自己的说法和用语,等于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能力”。正基于此,我们需要永不停息地思考和探索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在法律和事实之间培养严谨的理性,在理论和实践之间铸就坚固的桥梁,不断跨越种种界限与鸿沟,最终达至公平与正义的彼岸。这要求我们必须边干边学、知行合一,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要勤勉公正。读过一幅县衙的楹联写得好:“莫寻仇,莫负气,莫听教唆到此地,费心费力费钱,就胜人,终累己。要酌理,要揆情,要度时事做这官,不勤不清不慎,易造孽,难欺天。”上联规劝百姓,下联则诫勉了审判者。勤勉、清正、审慎,是法官永远的职业要求,需要我们毕生坚守。
如何增强司法能力,把在这次活动中获益的思考用于今后本职工作之中,用心、用情、用知识和技能去为每一个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纷争,要做到这些,我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