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1日上午,西峡县人民法院西坪法庭干警王宏钊等人亲手将被告自觉履行的赔偿款10000元送到原告手中。
2011年4月11日上午,家住西峡县五里桥镇的李某为堆放工程土与张某发生厮打,造成李某受伤住院治疗。为赔偿事宜,李某诉诸西峡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卷后,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调取相关证据对基本事实进行固定,通知双方进行调解。2012年5月18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在承办法官的不断督促下,被告依约自觉履行。
自今年2月西峡县人民法院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来,西峡县人民法院加大调解力度,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跟踪督促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自觉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