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青春,在基层闪光

——市中级法院“青年干警下基层”活动掠影

发布时间:2012-05-24 08:30:15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

本报记者 吕文杰

卢国伟 曹萌

今年的五四青年节,对于市中级法院的青年干警有着不同的意义,此前他们这42名35岁以下年轻干警深入偏远的基层法庭一个月,与当地法官一起办公,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近日,市中级法院召开“五四”暨青年干警走基层座谈会,院长庞景玉点评道:“这次青年干警下基层活动成效明显、意义很大、启发很多。审判工作的主旨就是司法为民,此次活动法院联系基层、贴近群众,今后要加大组织力度,深入持久的开展这项工作。”

心怀怜悯——

情牵大山深处的那个孩子

市中院研究室青年干警吴贺明是随着第一批下基层队伍出发的,他们的目的地是西峡县西坪法庭。到达西坪法庭的第二天,吴贺明参与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相识后不久就住在了一起,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生育一男孩。由于男方长期打骂虐待女方,女方告到了法庭,两家开始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开庭当天,小孩在旁听席上围绕着一个老人玩耍,丝毫不知道他的爸爸妈妈已经对簿公堂。”吴贺明说,最终法庭围绕小孩制订调解方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小孩归男方抚养,但是女方可以随时来看望孩子。庭后,吴贺明特意到男方家里看了看,只见两间破旧的土房子被同村周围的平房和小楼包围在中间,这将是以后这个孩子生活的地方。

活动结束回到家,吴贺明3岁的儿子跑过来喊着:“爸爸,抱抱我。”吴贺明抱着孩子,又想起那个单亲的小孩。这次下基层让他觉得大山里有了一份牵挂,正是有了这份牵挂,才让他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维护社会和谐的责任之大。

不辞辛苦——

一件案子跑3个省送传票

牛晓和吴春哲是第2批下基层的青年干警,她们去的是我市最偏远的法庭——淅川县荆紫关法庭,这儿素有“一脚踏三省”之称,三省居民混住,许多案件的办理要前往三个省的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一天,法庭接到一件案子,牛晓跟着其他法官一同前往调查。原来,陕西省商南县白浪镇的李某做鸡蛋生意,与湖北人曹某有生意往来,二人通过荆紫关镇的张某介绍做担保,张某为双方都写了担保字据,后来曹某与李某因为鸡蛋质量问题打起了官司。牛晓、吴春哲与法庭法官汪新发一同,分别跑到李某、曹某、张某家中,一一调查取证,最后达成调解协议。 

“一件案子过三省,这种情况在荆紫关镇很常见。”牛晓说,荆紫关法庭的法官们办一个案子常常需要翻山越岭,跨越几个省份来沟通解决,虽然艰辛,但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极大地降低了县法院乃至市中院的案件压力。

能说会“叨”——

办案得有足够的耐心和适当的脾气

怎样才算是一个优秀的基层法官?下派到桐柏县埠江法庭的青年干警王彬请教庭长门敬录,门敬录说:“要有足够的耐心,良好的性格,还要有点适当的脾气。我们要采取当事人能接受的方式,一根烟,一杯茶,或者是一句贴心的话,都可能拉近我们与群众的距离。”

2011年,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埠江镇高寨村的刘老汉来到法庭起诉自己的六个孩子。法庭考虑到这是一起家庭纠纷,处理不好不但不利于家庭和谐,也对刘老汉今后赡养问题的解决不利,便将案件情况告知了村支书刘金增。当天晚上,刘金增与门敬录拎了两瓶酒来到刘老汉的大儿子刘某家中,从生活小事到家长里短,随着他的喜好“叨”了起来,在“叨”的过程中,刘金增适时将话题转移到了赡养老人的问题上来,并小小地露了点脾气:“你可要仔细想清楚,不赡养老人不但要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就连街坊邻居也戳你脊梁骨。”

经过解劝,刘某表示愿意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其他几个兄弟姐妹也在他的带动下同意出钱赡养老人。“基层法庭的同志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高超的审判技巧,还需要丰富的生活经验去理解老百姓的诉求,这样才能化解老百姓的矛盾。”王彬谈到他的亲身体会时这样说。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2年5月24日第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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