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邓州法院借智化解“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2-05-24 08:31:27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

本报记者 张萌萌

段金亮 张中梅

近年来,邓州市法院借智“三十六计”,成功化解一个个“骨头案”,年均执结案件1200余起,执行标的额超亿元,和解执行率62.7%,有效执结率99.3%,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86%,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集体。今年初以来,该院已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53件,目前全部执结,执结率达到100%。

千里奔波

找出“人间蒸发”人

日前,邓州市十林镇农民赵丽领到16.2万元赔偿款,高兴地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原来,赵丽的丈夫在云南务工期间意外触电身亡,其父杨刚从用人单位领到死亡赔偿金36.5万余元后,本应在儿媳赵丽、孙子杨兵等亲属间合理分配,但其却一直据为己有。为此,赵丽将杨刚告到法院。为了躲避,杨刚玩起了“人间蒸发”,一走了之。该院缺席判决杨刚返还赵丽和杨兵16.2万元赔偿款。但由于杨刚下落不明,赔偿款始终未能兑现。

1月26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仍未找到杨刚的下落,案件陷入僵局。为尽快执结该案,该院执行法官经过精心研究,决定运用“三十六计”之“反客为主”办案。执行法官开始“撒网”,终于从杨刚的亲朋好友处查到杨刚曾使用的一个电话号码。经查询,该号码是贵州省从江县的一个公用电话。因杨刚以前在贵州省打过工,法官判断其很可能就在从江县。

执行局法官常新、陈磊当机立断,于4月18日奔赴从江县,首先拉网式查询当地所有银行,终于查询到以杨刚妻子杜萍名义的存款21万元。执行法官当即冻结,把握了主动权。杨刚不得已现身,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坦言因担心儿媳改嫁会带走赔偿款才出此下策,并称已找到相对稳定的工作,表示愿意返还16.2万元赔偿款。执行法官遂依法扣划该款,同时对杨刚无视法律、规避执行的行为,依法做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

法官真情

化解兄妹恩怨

前不久,一起长达13年的兄妹房产执行案成功和解执行,不但使这起涉执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彻底息诉罢访,而且使赵氏兄妹重归于好,这完全得益于“笑里藏刀”之计。

申请执行人赵江与被执行人赵俊平系同胞兄妹。1992年,由赵俊平出面并垫资3万元,在邓州市东城区为其兄赵江建起门面楼,又以赵江名义办理了房屋产权证。1997年,双方为房屋产权归属发生纠纷,赵江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双方争议的房屋归己,赵俊平则反诉请求赵江偿还为其投资的3万元建房款等。

该院审理判决该房屋归赵江所有,赵江给付赵俊平房屋投资款3万元及利息,赵俊平则以其兄没有偿还3万元及利息为由,拒绝腾房和归还房产证。但赵江却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自己将房屋变卖后再付房款,同时申请法院中止执行。该院裁定中止执行后,赵江却又既不变卖房产还款,又不同意依法拍卖变现。

由于赵江对执行意见反反复复,且赵俊平长期外出致使该案迟迟未能执结。2010年8月,赵江原在外租住的房屋已到期,在不能继续租住的情况下,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法院执行不力,并要求再次更换执行人员办理此案。特事特办,该院领导想到含有朴素军事辩证法的“三十六计”之“笑里藏刀”,将该案调整给擅长思想工作的执行员何晓办理。

在得到赵俊平可能在平顶山某矿区同其儿子居住的信息后,2010年10月31日,何晓一行三人前去平顶山市查找赵俊平。赵俊平认为执行人员驱车数百里,真心实意为他们兄妹解决纠纷,遂感动万分,说出了十几年兄妹恩怨的实情。

执行员了解到兄妹十几年间的纠纷症结后,不顾严寒,连夜从平顶山市赶回法院,一方面分头做赵江等人的工作,另一方面发出强制腾房公告,给现占住该房的赵亮(赵江胞弟)施加压力,促使其主动找赵江协商,促使该案和解执行。经过院、局领导和执行人员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调解,兄妹三人最终握手言和,并通过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2年5月24日第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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