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绑架邻居 被判六年

发布时间:2012-05-24 08:34:34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淼 通讯员张运岩)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利欲熏心的社旗人马某却把罪恶的手伸向邻居家只有8岁的孩子,绑架孩子向其家人索要赎金,以身试法。日前,社旗县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马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4月19日,马某将邻居王某的8岁儿子小小骗至家中,用绳子、胶带将小小捆绑后藏在家中二楼房间内一木床下,后用手机向王某发短信索要赎金5万元,并威胁如果报警就对小小下毒手。后来,机智的小小于当天上午11时30分左右,趁马某外出之机挣脱绳子,从马某家中逃出。经过警方不懈努力,马某终于在2011年9月10日被抓获。

社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鉴于马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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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2年5月24日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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