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快立快审快结一起坑农害农假种子集团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2-05-25 15:54:58


“谢谢法官……!谢谢你们给我们追回了损失款……”这是15户菜农发自内心的声音。525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快立快审快结一起坑农害农假种子集团诉讼案,依法维护了15户菜农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赞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原告田西朝、田富春、田伯胜等15户菜农,均系新野县樊集乡后河村人。被告刘洪瑞、马长印、刘红晓、闫永平均系新野县个体工商户。2011年3-4月份,被告刘洪瑞未取得任何经营资质,且在不具备任何种子种植经验的情况下,以被告刘红晓的名义,从郑州市神马种业的被告马长印处购进日本品牌“天光一本”大葱种子销售给被告闫永平,被告闫永平又销售给新野县田西朝、田富春、田伯胜等15户菜农,致使种植面积达24.9亩大葱几乎绝收。经鉴定,该型号葱种为伪劣种子,经新野县物价认定中心认证,该产品造成15户菜农直接经济损失为98120元,为此田西朝、田富春、田伯胜等15户菜农于2012522日向新野县人民法院起诉,诉求被告刘洪瑞、马长印、刘红晓、闫永平赔偿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0000元。

新野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本着从维护菜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及时调整富有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审判人员主审此案,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勘察现场,调查群众,在掌握第一手材料后,法官分别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通过讲法律、讲政策,仅用了四天时间,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十五户菜农共得到赔偿款110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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