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法院抓好六个环节深入开展“走访企业”活动

  发布时间:2009-05-13 18:13:05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 4月中旬,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参加全市经济运行工作会议后,要求全市法院深入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征求辖区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以有利于企业发展为根本标准,尽快出台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为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及时下发通知。 南阳中院于421研究下发了《关于广泛征求辖区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要求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联系的基层法院,走访当地一个骨干企业。中院各部门结合岗位职责,走访相关企业,民一庭、二庭走访房地产开发和建筑类企业,民三庭走访骨干企业,破产庭走访困难企业,执行局走访金融保险企业。各基层法院也要按照上述原则,分别征求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建议。

三是迅速开展走访活动。 各基层法院、中院各有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迅速行动,深入辖区各类企业,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走访、座谈、调研活动,倾听企业心声,体察企业实情,获取了大量真实、详尽的第一手资料。

四是制定针对性措施。 中院对获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了专题研究,发现受金融危机影响下的企业对法院工作有“八个期望”,并针对企业的“八个期望”拟定出了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的“十项措施”。

五是按照省院通知对走访活动再部署。 省法院豫高法〔2009185号文件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的决定下发后,中院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法院再次深入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刘鹏副院长为主任、立案、民事、行政、执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指导办公室,并及时下发了深入开展走访活动的通知。

六是再次深入开展走访活动。 根据省高院的要求和中院活动方案的部署,各基层法院和本院各相关部门要在此前走访企业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和服务企业“十项措施”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中院活动指导办公室。中院活动指导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整理,并根据分析整理的结果再次修改完善“十项措施”,确保“十项措施”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责任编辑:夏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