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让我真正沉下心来,对自己近几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梳理,也使我深刻认识到:只有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入手,时刻牢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树立起民本思想和公仆意识,才能真正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擦亮正义的天平,树立司法的权威。
记得2010年7月29日那天上午,我在安检室值班,忽然听到外面传来“我冤、我冤”的喊叫声。警情就是命令,我急忙放下手头工作,飞快跑到现场,发现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汉爬到法院门前路边的一棵大树上喊冤;马路边熙熙攘攘站满了围观的人群,有的人还发着牢骚:“老百姓到法院打个官司真不容易,法院的人也不管一管。”只见老汉跨坐在距离地面十余米的树杈上,身体摇摇欲坠,情况十分危险。为了确保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我一边稳定他的情绪,一边打电话向局领导汇报。法警局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开展营救,在地面铺设救生被,并联系办案法官前来进行劝解。承办法官和代理律师到达现场后,认真细致地做老汉的思想工作。为防止老汉体力不支,意外情况发生,我和其他四名法警组成人墙将大树团团围了起来,在高达35度的高温下守候了近一个小时,汗水浸透了衣背,脸上火辣辣的,但我们每名同志没有一声怨言,也没有一刻地的松懈。也许是老汉事后发现了自己行为的不妥,也许是他被我们的耐心和诚心所触动,老汉的情绪渐渐平静了下来,并最终被我们成功从树上解救下来。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为了引起法院对自己案件的重视,为了到法院讨回公道,他可以置自己的健康乃至生命于不顾,“官司”对当事人来说太重要了。
老百姓一生也许只打一场官司,可这一场官司却会影响他的一生。假如我是当事人,对可能影响到自己一生的“官司”,我也希望能受到重视,而不是仅仅得到一纸“见不到法官”的判决或者“我们会认真研究,你先回去”的官话、套话。法官们有时候可能会很忙,我们司法警察作为审判辅助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时刻考虑当事人的难处,理解群众的苦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工作细节入手,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热情服务,让他们觉得可能影响他们人生的案件,我们也足够重视,这样赢得的可能不仅仅是他们的信任而已,而是法院的形象和司法的权威。
不少老百姓文化程度不高,第一次来到法院办事,对法院充满了敬畏,有的因为少拿一份手续,要来回跑上几百里地,费时、费力又费钱。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来法院能尽可能少跑腿,受帮助。工作中我们司法警察正是把每一位当事人当作自己的亲人,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帮助,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赢得了当事人由衷的称赞。
今年5月16日上午9时许,一位拄着双拐的农村老大爷在中院立案大厅无助地哭泣,执勤法警小张看到这一幕,便主动上前进行询问:“老先生,您来办啥事,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坐着?”老大爷哭诉着说:“我是南召农村的一个五保户,今年七十九了,年轻时参加过抗美援朝,双腿都落下了残疾,生活靠吃低保。今天我起个大早过来,事儿却办不成,我真难呐!”说到这里,老人伤心的又哭了起来。面对眼前这位伤心无助的老大爷,小张仔细查看了他的材料,又询问了负责立案的同志,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老人是来申请减免诉讼费的;由于缺少上诉状,按照规定,立案庭退回了老大爷的申请,告知他补充材料后再来办理。老人腿又有残疾,来回几百里不容易,写诉状要找人又得花钱,为此犯了愁。得知这一切,小张心想:老人是一位老兵,战争年代为国家、为人民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腿也落下了残疾,如果让他回去找律师,来回奔波,实在是让人不忍心。想到这里,小张把老人扶到桌旁坐下,找来纸和笔,耐心听老人讲述了案情经过,用了几十分钟,根据老人的口述,代为老人写了一份上诉状。老人拿着诉状,紧紧握住小张的手,眼圈儿湿润了:“你们法院真是人民的法院,就冲你们的态度,就冲你们今天帮我这一切,官司输赢我都没啥说的。谢谢你!”
法警工作中,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
作为司法警察,经常要与刑事被告接触。
被告人也享有“人格尊严”,也应该受到尊重。我们法警在日常警务工作中坚持把尊重“人权”落实到实处。在羁押室为患病刑事被告人准备医药箱和必要的药品,对老年人、残疾人适当予以照顾;尊重少数民族被告人的风俗习惯,吃饭时为他们“开小灶”。提供安全、卫生的羁押环境,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健康权益。
2010年的一天上午,我院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手段残忍,抢劫后为掩盖罪行又杀人分尸,民愤极大。开庭当天,有100余名被害人亲属前来旁听,情绪非常激烈。当我们法警把被告押解到庭时,被害人的妻子因伤心欲绝而当场昏倒;被害人的儿子见此情景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带头冲破隔离带要殴打被告以泄怨恨,10多名受害方家属紧跟上前要将被告人团团围住。值庭法警立即用自己的身体护住被告人,同时进行耐心劝解。劝阻中,情绪激愤的被害人家属把气撒在了司法警察身上,并大声指责我们:“他们杀了人,你们还保护他们,你们到底是保护好人还是保护坏人?”有的司法警察被撕破了衣服,有的身上被抓出了血印,但我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始终耐心的做着劝解工作:“你们的心情我们理解,但他们犯了法,犯了罪,要由法律来制裁,请你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任何违法犯罪都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害人亲属最后被司法警察的耐心和真诚所感动,慢慢地恢复理智,安静下来,回到了旁听席。在把被告押回看守所的路上,有个被告痛哭失声道:“你们这样把我们当人看,我们再不悔罪就不是人了。”
通过这件事儿,我深深体会到假如我是当事人我也会和当事人一样期待法院亲民、为民,司法要公正、高效、具有公信力。这也正是我们广大司法警察的信念和追求的目标。作为司法警察,我们要自觉坚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加强学习,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工作能力,做到心中有百姓,心中有天平,心中有法律,公正、文明、严格、廉洁司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