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法律 心中有天平 心中有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2-05-31 15:02:17


在大学读法律的时候,我常常向往那神圣而威严的天平,为米兰达法则而激动,为位居高高的审判台上的大法官而心生崇拜,内心热切地期望着自己成为一名法官的样子。当我终于成为一名法官以后,现实的挑战已经击退了年少的梦想。更多的时候,我在面对我的当事人,在思考如何维护法律的权威,如何和当事人辨法析理,如何做到情法理的统一,如何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都能够得到最大的实现。更多的时候,我愿意去思考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我期望我的法官为我做些什么呢?

我所在的少年审判庭审理的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每次看着这些稚嫩的脸庞,无知的眼神,我都感到痛惜。一方面为他们做出的伤天害理行为,感到痛恨。另一方面,我也知道每一个失足的未成年犯,背后都有一段不同寻常的故事。他们的人生固然是自我选择的结果,更是社会、家庭的牺牲品。他们像春天的花朵一样,本该尽情地享受阳光雨露,可是因为种种原因,在还未绽放的时候,就已经凋零,怎么不令人惋惜?让我记忆深刻的一个未成年犯,只有15周岁,就参与了一起重大的故意杀人案。他没有户籍,没有法定代理人,甚至连自己的出生日期都不知道。他没有上过一天学,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他的年龄是经过骨龄鉴定估计出来的。当我看到这些资料的时候,非常惊讶。经过我们讯问、走访调查才得知,被告人的父母很早就离异,他的父亲有不良恶习,没有家庭感,从未对孩子尽过教养责任。在被告人五六岁的时候,他的叔叔就把他送到远隔千里之外的一个并不很熟悉的工友的家乡。本来说好年底就来接他回家,可是直到现在,他的叔叔和父亲也没有露面。这个孩子在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没有得到任何的关爱和照顾,像一根野草一样,恣意的生长。结果可想而知!他没有上过学,七八岁就在饭店打杂活,平时无人管教,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从最开始的小偷小摸,终于发展到拿凶器杀人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庭审中,我仔细的观察这个被告人,因为年幼、无知,他也许还未意识到等待他的法律惩罚是多么的严重,可是当他看到被害人的母亲痛苦的样子的时候,也还是流露出惭愧的神色,这说明他还是有点恻隐之心。假如我是失足的未成年被告人,在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同时又面临牢狱之灾的时候,我希望承办我案件的法官严肃而不失和蔼,认真而充满责任心。不会因为我犯下了严重的错误而彻底的否认和歧视我,审理之前就认定我是个根深蒂固的坏孩子。讯问中,他不会对我声色俱厉,让我本来很紧张的心理更加不安。他可以允许我辩护,耐心的听我叙述,不会简单粗暴的打断我的发言。他能够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考虑到我的成长经历和犯罪原因,理解我的犯罪心理和悔罪行为,给予我反省的机会和自新的希望。

假如我是一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我希望我的法官不会因为我不认识他而对我冷漠,以各种理由拒绝会见。我不熟悉法律的程序和规定,我希望从我和法官第一次见面开始,他能够清楚的给我讲明每一步的诉讼程序。起诉、应诉、举证、申请回避等各个环节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于我不理解的地方,他能够耐心的解释、说明、告知,不会因为我不懂法和对孩子教育失责,因此脸难看、话难听。庭审中,允许我为我的孩子辩护,允许我对孩子教育、嘱托,允许我对被害人及家属表达歉意和悔意。我希望我的法官经验丰富、专业素养高,亲切而令人尊敬。我希望法官能够体谅作为一名父母的心情,对孩子教育的不到位造成的后果,已经给整个家庭沉痛的教训,在冷冰冰的法律面前,我希望,我的法官可以给犯错的孩子一点温情,一点鼓励,一点宽容。

假如我是刑事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我希望我的法官仪表端庄,温文尔雅,公正清廉,铁面无私。在调解中,经验丰富,充满智慧,能够为我争取到最大的利益。我希望我的法官不徇私、不徇情,明断是非,居中裁判,解决纷争。

我庭同时还办理着国家赔偿案件。这些案件大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法律的健全、执法行为的不规范,造成的国家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当事人以法院、检察院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常年上访告状,矛盾非常激烈。最近我办理了一起因错误执行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当事人是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他为这个案件已经奔跑了十六年。当我接到这个案件的时候,我想这样的一个老人,能够坚持不懈的告状上访,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我都要尽最大的努力去安慰他去抚平他。假如我是申请国家赔偿案件的当事人,我希望法官认真负责,不放过任何的蜘丝马迹,在准确全面的掌握案情的基础上,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我希望法官不推委,不拖沓,使我的案件在审限里尽快的结案。我希望法官责任心强烈,是非感明确,真正秉公办案,保护弱者,不畏强权,为老百姓讨公道,讨说法。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我发现自己在面对神圣而威严的天平时,内心是多么的惶恐。在面对未知的裁判结果之前,内心是多么的不安。在面对陌生的法官的时候,内心是多么的希望得到亲切照顾和关怀。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当事人?当我们去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当我们去火车站排队买票的时候,当我们去医院找医生看病的时候,我们同样会遇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也会遇到待人温暖如风,服务细致入微、办事高效的工作作风。作为当事人,我们都希望自己遇到的是后一种工作作风。作为法官,我们也有责任有义务让当事人体会到后一种作风。因为我们头顶国徽、身穿法袍,手拿利剑,掌握着可能影响当事人命运的官司,我们一定要用一生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来回馈他们。这次活动,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当事人对司法的期待和寄托。体会是一种表达,影响人的理念。关键在于身体力行。作为法官,我们要作到心中有当事人,心中有天平,心中有法律。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审理好每一件案件,使之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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