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成功协调解决了一起行政案件。
原告王某系南阳市居民,2008年12月,他向南阳市统计局寄发了一份政务公开申请,迟迟未得到答复,遂诉至法院。作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新类型案件,卧龙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迅速依法展开司法程序。作为被告的南阳市统计局对因未及时向原告作出答复而被诉至公堂也感到十分的惊讶和重视,5月13日,南阳市统计局李副局长专门出庭应诉。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协商。被告对未依法及时向原告答复相关事项表示了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政务公开的力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原告在听了被告的意见后,对被告因工作繁重而未及时向其答复申请事项也表示理解,同时在阅看了被告提交的书面答复后,认为诉讼目的已达到,主动申请撤回了起诉。
这一案件的协调处理,卧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田炳章认为对三方都有益处。对原告而言,达到了诉讼目的,而且行政长官的出庭应诉,使原告认为被告对案件十分重视;对被告而言,不仅避免了因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且行政长官出庭应诉体现了对人民意见的重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对人民法院而言,这样快速高效的处理案件,不仅使案结事了,避免当事人诉累,而且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审判资源;并且行政长官的出庭也使案件协调有了新办法,找到了新路子,对于今后更好地开展行政案件协调处理工作提供了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