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河南省南召县法院皇路店法庭在巡回审判过程中成功调处一起因1500元引发的民间借款纠纷案,被告雷某当庭兑现款项,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年近七旬的原告李某于1999年9月借给被告雷某现金1500元,雷某即时为其出具了书面借款手续,同时口头约定月息2分。2002年9月,被告之兄长代被告归还借款1500元。近年来,李某年老多病多次向被告追要借款本息,被告以已还过款为由拒绝。2012年5月,李某持借条起诉雷某。考虑到原告年老多病等因素,法庭决定到原、被告居住地巡回审理本案。6月4日下午15时,巡回审判庭准时开庭。法庭上双方为是一笔或二笔借款争执不下。这时围观的群众不断增加,议论纷纷,谁是谁非,各持已见,互不相让。就在这时,被告突然提出休庭,要求法庭主持下再次调解。看到诉讼目的已经达到,法庭当即准许了被告的休庭要求。通过几个回合的耐心说服和释法,双方也深深地理解了法庭良苦用心,互相谅解,即时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并当庭给付原告600元。这起民间借款纠纷案圆满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