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衣间“顺手牵羊” 获刑罚追悔莫及

  发布时间:2012-06-06 15:16:01


商场和超市的试衣间内经常有顾客放置的衣物,千万不要以为这些衣物口袋中的钱财可以“顺手牵羊”据为己有。家中河南省社旗县赊店镇的刘某就是因为在超市试衣间盗窃他人口袋中现金判处刑罚,如今他是追悔莫及。201266日社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1月刘某到社旗县赊店镇世纪广场万客隆超市,趁赊店镇居民闫某在服装区试衣服不防备之机,从闫某放在衣架上的上衣口袋中盗走现金2500元。后刘某再次返回万客隆超市时,被闫某的家人抓获。被盗现金已全部追退失主。

本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改玉已退出全部赃款,且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故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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