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而案件的质量是公正、效率的体现,是检验法院工作是否做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标准,更是法院审判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为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防止和减少错案的发生,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从严抓案件质量入手,切实做好违法审判案件的审查排查工作,确保提升案件质量,保持司法公正。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为了搞好案件的审查工作,院审查办除了每月对发还、改判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外,还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错案线索,由院审查办进行审查,从宏观上对案件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
一是建立季度综合分析制度,加强监督指导。院审查办要求每位案件承办人在通报一周内写出是否违法审判的意见报院审查办,院审查办审查后根据审查的情况,经合议后制作出本季度发还、改判案件季度综合分析报告并下发院各业务庭。季度综合分析报告总结了本季度发还、改判案件的特点,剖析了发还改判的原因,并指出个案存在的问题,让审判人员引以为戒。
二是建立类似案件的审判指导制度,加强宏观指导。针对审判实践中案件类型较为集中且容易出错的案件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等,审查办注意总结调研,制作出此类案件的审判指导,下发给各业务庭,指导司法实践。
三是要求全体干警提高认识。牢记法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处理各种法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期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群众效果和政治效果。
四是将案件质量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中。院里制定了年度绩效考核标准,对案件质量标准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将案件的调解、上诉、发还改判、当事人对案件的满意度纳入衡量案件质量体系之中,把考核的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评先奖优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
据统计,自实施了上述措施以来,该院发还改判率与上年度同期相比下降了46%,从而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当事人、律师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