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操好心未成就姻缘,儿动歪念骗取钱财。6月12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彩礼诈骗案,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1年上半年,王某的父亲介绍张某与荣某订婚,后因张某父母反对,张家于2011年7月份与荣家退婚。王某此时打起了歪主意,他到荣家谎称张某很喜欢荣某,愿意私自与荣某结婚过日子,荣家自然很高兴。王某便以女方要彩礼为由先后骗取30000元。案发后,30000元现金已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从侦查阶段便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能主动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可酌情从宽处罚。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