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房屋过户引发的纠纷 

发布时间:2012-06-14 08:29:48


张法警,你能来我家一下吗?5月底的一天,我在下乡途中,接到了一个电话。

打电话的肖哥,家住淅川县龙城街道一社区。据他讲,因为家中房产归属问题,媳妇和父亲闹不和,家庭面临破裂。当他看到一村四警警民联系卡时,就急忙给我们打电话,希望帮忙解决。

第二天早上8点多钟,我们来到了肖哥家中。这是一起因宅基地引起的家族纠纷。肖哥的父亲肖大爷共有3个儿子。大儿子、二儿子已另盖房屋分住。肖哥排行老三与父母同住在有六间房屋的老宅里。2001年进行分家时,兄弟三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此宅基地为老三所有。口头上大伙还约定,三间老土坯房屋的上蓬建筑由兄弟三人均分。

2009年,肖哥的爱人王姐向公公提出,希望将房屋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老人只是将房产证及有关手续给她,但不同意办理过户手续。次年,王姐准备将半亩地的老宅基开发时,遭到了兄嫂们的反对,她们认为,按照口头协议约定,老房屋的三间土坯房自己也有份。

王姐一气之下,于2011年5月至今吃住在外不回家。她长期不回家,对我和儿子不管不问,哪还有继承我房屋产权的权利。对于三儿媳妇的行为,肖大爷非常生气。

 “对于老人不同意将房产过户,老人有顾虑,说明你们做得不够好,还不能让老人放心。如果你执意要过户只会伤了你们之间的亲情。其实,从目前看房产证过户的意义并不大,有协议书、老人又将房产证交付你们,有什么可担心的呢?老大、老二争的是个理,你们应积极主动与他们协商,可以考虑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关于房屋翻建,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城中村改造,要求所有民房一律停建。经过我们一番耐心细致地说服工作,之前剑拔弩张的一家人渐渐平复了情绪,愿意坐下来好好商量。

宅基地的问题最终解决了,我对王姐说,还有一点你们应慎重考虑,肖大爷年岁已大,老人的赡养问题你们必须要拿出一个合理意见。如果有需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临行前,我们强调将通过与村组及时沟通,努力为肖大爷营造一个良好的晚年生活环境。

淅川县法院 张长海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2年6月14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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