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骗取南水北调补偿款  五名村组干部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6-19 08:25:18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王 彬 刘子国)昨日,记者由南阳中院获悉,该院二审依法审结了一起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骗取贪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补偿款的案件,维持了方城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向某等五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免予刑事处罚不等刑罚,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方城县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3年被告人向某等五人担任方城县博望镇向庄村村干部时,获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要经过本村,预谋将水泥板放在工程可能经过的田间冒充机井。2010年秋,向某等人又伙同镇包村干部签字认可三眼假机井,骗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补偿款95331元分赃。

方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向某等人身为村干部,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地上附属物补偿款95331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以贪污罪判处向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免予刑事处罚不等刑罚。向某等人不服向南阳中院提起上诉。南阳中院经审理后查明事实与一审相同,且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遂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⑤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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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2年6月19日第W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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