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三起减刑案件,并当庭对该三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雷恩洲、副主任樊黎明等应邀旁听了庭审,南阳法院政务网同步对庭审进行了直播。
庭审中,刑罚执行机关南阳监狱首先宣读了减刑意见书,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对服刑人员的服刑表现进行了询问,南阳监狱出示了服刑人员确有悔改表现的相关证据,检察机关进行质证,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了合议庭、检察员的询问。服刑人员进行最后陈述之后,合议庭当庭进行了宣判,整个庭审程序周密严谨。
庭审后,南阳中院宋黎晓副院长带领合议庭全体成员与南阳监狱、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出庭人员及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座谈中人大代表们表示,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有利于推行阳光审判,杜绝暗箱操作。通过旁听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开庭,对减刑假释案件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减刑假释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
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雷恩洲指出,监外公开审判减刑假释案件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有利于消除社会误解,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公正,同时,严格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细化了实体处理,较好地体现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有利于对减刑假释人员的改造工作,对服刑人员具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宋黎晓副院长在讲话中强调,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尤其是监外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是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好机会,也是全面宣传司法机关在减刑、假释审判中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好机会。与狱内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相比,监外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旁听群众更多,更加公开透明,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也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