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功夫

——学习廉政教育案例有感

  发布时间:2012-06-20 17:47:18


近日学习法官廉政教育案例,忽然觉得法律与我们的国粹“功夫”颇有些相似。功夫追求的不仅在于形似,更在于意臻,但凡是比较上乘的武学,必然要辅之以独特的心法,否则,就是花拳绣腿。法律也是一样,学法不是鹦鹉学舌,也不是比葫芦画瓢,不仅要法条记得牢,更得要领悟法律的精神,否则,就会误入歧途。

那些从事司法工作却以身试法的人,必然是没有真正理解法律的精髓,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只停留在表面,因此,在司法过程中往往会被世俗的表象所迷惑,忘记了自己前行的方向,与法律的精神背道而驰,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

记得大学一年级时,一位讲授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老师曾在开课时讲过,“大学四年非常短暂,你们在这里学到的法律知识也非常有限,你们所要做的不是死记硬背法条,而是领悟法律的精神,学会用一个法律人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多么朴实的一句话,却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法律人的立身之本。法条,不是用来背诵的,我们应该做的是通过法条的规定来明白法条背后的道理,否则,我们就真正成了“吃进去的是证据,吐出来的是判决书”那样的机器。

功夫讲究的是形意相随,法律也是一样。判决结果固然要在法律规定的范畴,但仅做到这点是远远不够的,那只达到了法律的最低标准——形似。要真正地实现准确判罚,还要秉持一颗公平正义之心,抛弃案外因素的干扰,摒弃内心的偏见,只依据证据反映的事实进行正义的加减乘除,那样才能算趋于意臻。

掌握不了武功心法,就练不好功夫;领悟不了法律精神,就判不好案件。在司法的道路上,我们不能做一个光顾埋头赶路的行者,还必须兼顾你正义的灵魂。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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