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淼 通讯员 张长海
高考结束后,长达两个月的假期,考生们可以无所顾忌地彻夜上网、纵情饮酒,他们以这种方式释放压力,以达到放松的目的。然而,过度的放松一旦变成放纵,便使一些考生误入歧途,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该如何顺利又有意义地度过考后长假?日前,记者采访了淅川县法院少年审判法庭庭长王平和法官黄俊慧。
酒后滋事频发生
2011年6月11日晚8时许,家住淅川县城东风路刚刚参加完高考的杨某放松庆祝,在某饭店要了几个菜,独自喝了瓶白酒,在结账时杨某发现身上没有带钱。杨某打电话让家长送钱后遭到店主拒绝,便将手机抵押在饭店后离开。随后,他经过一小卖部时,见该店仅有一位20多岁的姑娘看门,于是以买烟为由,趁其转身之际,掐住姑娘脖子,抢走店内500多元现金和手机一部。后来,淅川县法院以被告人杨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说法:酒作为一种兴奋剂,对于18岁左右的青少年所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据淅川县法院统计,因酗酒导致犯罪的,占未成年人案件的10%左右。每年夏季,都有孩子因酒后失控而引发群殴等恶性事件。尤其是高考结束之后,孩子们基本没了来自学校和家长的束缚,更容易放纵自己,造成的后果很严重。
法官建议:高考后给孩子空间是应该的。但家长同时应当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针对高考后的酒局、聚会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比如规定孩子的饮酒量、回家最晚时间、规定孩子必须与家人保持联系等。事先约定比事后监督更能减轻孩子的反感。
哥们义气要不得
淅川县法院少年审判法庭庭长王平近日接到了一个考生的咨询热线: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前几天来找他,说要去约见一个陌生人,怕出问题,让他帮忙在约会地点外放风,有人来了咳嗽一声。他认为这肯定不是好事,但也不想驳朋友的面子。
法官说法:去年该院审结的一起网吧盗窃案中,数名少年犯家境和学习成绩都很好。他们从不缺少零花钱,但出于无聊、好奇心和好胜心理,才酿成大错。究其原因,是由于其中一人结交了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在其鼓动下召集一帮好友共同犯罪。而其他数人竟丝毫没有判断能力,甚至以为“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必尽的义务,结果走上犯罪道路。
法官建议: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基本上很反感父母的管教,却非常重视朋友的感情。加之一些孩子缺乏法律常识,容易误入歧途。所以,越是轻松假期,家长越要密切掌握孩子心态和行为的变化,及时向孩子提出建议和警告。
不要轻易见网友
孙某是荆紫关镇一名在读高中生,去年10月的一天,孙某在网上结识了王某。同年12月的一天,上网玩了十多个小时的孙某带王某到宾馆休息。期间,孙某将王某强奸。事发后,孙某家人赔偿受害人王某人民币2.8万元。近日,淅川县法院针对孙某系未成年人,又系在校学生,本着“教育为主,重罚为辅”原则,一审以被告人孙某犯强奸罪,判处期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说法:现在许多孩子经过网络聊天认识“网友”,并在高考结束之后不假思索地约见网友,严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18岁左右的孩子阅历和见识尚浅,甚至有些孩子在遭受侵犯之后,连对方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更无从保护自己。建议孩子们在见“网友”前要有警惕心理,一旦遇到意外状况,要冷静处理,并及时报警。
多给孩子一些爱
“高考结束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过这个暑假。”小甜说。父亲早年去世,母亲也改嫁他乡,小甜一直由姑姑照顾。考完试后她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只有和刚在社会上认识的朋友们一起泡吧、喝酒才不会觉得寂寞。去年6月21日,刚毕业的小甜来到淅川县某驾校学习汽车驾驶。在驾校期间,小甜常与驾校的学员一起玩乐。
同年7月1日晚上,在和教练邢某与同车学员一起喝酒吃饭后,邢某将小甜带至一偏僻处将其强奸,并以自己是“黑社会”对小甜进行恐吓。迫于邢某的淫威,小甜只好独自承受。后因另一事件案发,刑某才被抓获。小甜则在亲人的动员下报案。今年4月5日,淅川县法院以刑某犯强奸、抢劫等罪行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法官说法:法官统计,90%以上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或受害人大多来自单亲或矛盾尖锐、生活不幸福的家庭。这些孩子犯罪或被侵害,均是未得到应有的关爱,自暴自弃。因此,法官建议家长,多给孩子一些关爱,多和孩子交流。在高考结束的这个长假——一个孩子容易放松和放纵的时段,父母和亲人更应对孩子付出格外的关注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