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2日,是中国传统节日“端午”小长假的第一天,河南省南召法院南河店法庭的同志放弃休假,利用外出做生意打工的许多群众在端五节回家探亲的机会,将三起案件的当事人预约到法庭对他们的纠纷进行调解,使一宗案件的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另两宗案件的当事人消除了误解,并达成初步的调解意见。
刘某诉乔某离婚纠纷一案,刘某起诉后乔某外出打工下落不明,法庭依法向其公告送达了起诉书副本等相关诉讼文书,同时法庭多方打听乔某的消息,在开庭前终于通过乔某的亲戚打听到了乔某的消息,乔某通过其亲戚向法庭表示由于打工地离家较远,并且向公司请假比较困难,只能等到即将到来的端午小长假时才能回家,法庭随即通知在外做生意的原告刘某,并通过乔某的亲戚预约乔某在端午小长假的第一天到法庭进行调解。法庭从上午8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中午1点30分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刘某、乔某及双方的亲戚被法庭放弃节假日休息并推迟午饭时间的精神所感动,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吃过午饭已是下午2点30分,办案人员稍事休息,从下午3点开始对当事人从外地赶回的刘某诉邓某、王某诉李某两宗离婚案件做调解工作,最后两宗案件的当事人也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意见,表示将会在假日期间对细节进一步协商后到法庭出具最后的调解意见。
长期以来,南河店法庭针对辖区许多群众外出打工做生意,发生纠纷起诉后当事人工作日回不来的实际情况,放弃休息时间,利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将当事人预约到法庭进行调解或开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诉讼,同时当事人也为法庭牺牲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为他们调解纠纷的精神和作法所感动,许多案件的当事人都主动互谅互让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在不影响他们工作的前提下,也使自己的纠纷得以解决,受到群众的称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