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2-06-27 08:14:45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领导下,在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柏延波的带领下,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中,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新举措,以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为突破口,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执行干警努力工作,攻坚克难,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近年来,执行局先后被河南省省委政法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清理积案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被南阳市委、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清理积案先进集体”、执行工作目标管理一等奖;连年被新野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执结各类案件986件,执结标的额达7600余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

一、加强执行干警队伍建设,改进工作方式。

近年来,新野法院执行干警在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柏延波的带领下,知难而上、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形成了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全新形象。去年年初根据工作需要,院党组对执行局人员进行了调整,就原有的14名执行干警减员4名,由于案多人少,该局经过严格策划、精心安排,将10名干警分成3个业务小组,任务分包到组,我们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个同志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每月对各项指标每个同志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使3个小组形成了竞争的工作压力,每位同志在工作作中争创先进,从而大大提高了每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例如,老同志樊军然,在执行局工作13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4月底,该同志身体不适正在医院输液,听说一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广东有可供执行财产,二话不说,主动请缨,从医院直接和其他同志奔赴广东,耐着高温经过4天的多次蹲点、排查摸底,终于将被执行人的车辆依法扣押。从广东回来老樊同志因过度劳累再次住进了医院。李建同志作为新同志踏实肯干,积极进取,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创新了掌握被执行人心态的执行方法,成功执结了10余起长年未结的骨头案,疑难案,且在工作中清正廉洁,效率高,深受当事人和同志们的好评。赵钦同志作为女同志,孩子又小,刚开始干内勤,为干好工作经常起早摸黑,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由于内勤工作繁杂,头绪多,该同志不会就学,不懂就问,经过一段实践和摸索很快适应了内勤的工作。上半年全市执行系统的案件录入等几项工作都位列全市第一,且办理的案件多,质量高,受到了上级法院领导的肯定。同时该同志有主持节目和演讲等方面的专长,在代表我院的一些演讲比赛中为了能完成好演讲任务,又不影响本职工作,总是利用晚上、早上熟悉演讲材料积极准备。多次都取得了比较优异成绩,为我院赢得了一定的荣誉,表现比较突出。这些同志的先进事例只是我们执行局的一个缩影,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可以把这份平凡的工作做的不平凡。

二、创新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

面对当前执行工作存在“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四难情况,结合当前执结率不高的实际问题,该局在工作中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力克执行难。

优化工作评估绩效,坚持高效执行,最快速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执行局打破传统的执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以往都以案件执结率作为评价工作绩效的主要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部分执行人员片面追求执结率,发生虚假结案,执行行为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等现象。为了真实反映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提高案件的实际执结到位率。我们着手制定考核办法从以下四个指标考核每位执行干警,执行标的到位率、有可供财产执行案件的实际结案率、,所有案件的结案率、执行申诉率。从而大大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规范了干警的执行行为,达到以最快的速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选聘执行联络员,动员全社会力量,破解执行难。为了能够及时准确掌握被执行人的动态,我院建立和完善基层协助执行的网络,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邀请辖区综治办主任或司法所长以及各行政村民调主任或治保主任担任执行联络员,在执行中动员全社会力量配合法院做好执行工作。这些执行联络员遍布县域的各个角落,能够及时为我们提供信息,反映情况,从而为执行干警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动态顺利执结案件提供帮助。今年以来,执行联络员共提供有价值信息43起,提供线索执结案件22起。为破解执行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交叉执行、换员执行制度,大力推行执行公开制度,防止滋生腐败现象,提高工作效率。为了提高执行效率,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得到实现,同时为了防止出现执行人员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不给好处不执行,给了好处乱执行,使案件久拖不执的现象发生。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要求每位执行人员,对执行案件三个月未能执结的或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有不良反映或举报的,采取交叉执行或换员执行,并将当事人有不良反映信息或举报纳入执行干警的绩效考评,同时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增加执行活动的透明度,将执行活动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从而大大提高了案件的执行效率,减少和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执行案件信访率也大幅下降。

三、加大执行案件的司法救助力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对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又属于特困群体的案件,该院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政府为主导,法院积极推动。建立规范的执行救助制度。将特困群体救助制度纳入财政预算,对救助的对象、金额、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把好事办好。以有效的方式解决需要救助特困群体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近年来,该院共向财政部门申请司法救助资金180万元对63起案件64名当事人进行了救助。同时对涉及被执行人因服刑、下岗、重病、残疾或企业经营困难等原因导致确无或暂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生活困难的,除按《关于对特困群体实施司法救助的意见》实施司法救助外,还积极主动与民政部门联系,争取将他们纳入农村低保、城镇低保范围。不但缓解了部分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同时也缓解了我们的执行工作的压力。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得以充分体现和落实。从而也使当事人感到党和国家的关心和温暖。

四、加大对涉执上访案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该院把处理消化涉执信访案件做为工作之中的重中之重,对原有积案及新收案件逐案进行信访评估,做到案案心中有数,对排查出的信访案件,使行五定一包,限期结案。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当事人及时做好工作,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坚持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每周五下午业务学习及案件研讨,逐人对各自的未结案件进行汇报,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合议研究,制定执行方案,争取早日结案。避免因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引发当事人上访。如:周辉申请执行新野县浩源捻织厂一案,该案系信访积案,申请人周辉右前臂被机器轧掉,五级伤残,其家境贫寒、没有生活来源。而被执行人浩源捻织厂因遭到雷击而设备全毁,损失达100余万元,该院查封的该厂土地又因为涉及土地储备、规划等原因暂无法执行。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深刻认识到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就会导致申请执行人有过激行为,使案件复杂化。经过慎重周全的研究,该局决定一方面协调县政府财政局等部门协调司法救助资金,另一方面对浩源捻织厂为申请人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为该案件争取赔偿款。经过将近一年的多方协调,辛苦跋涉,终于使案件执结,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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