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反映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2-07-03 10:27:15


河南省桐柏法院在调研中发现,20108月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后,法院对声像档案管理工作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声像材料的归档范围扩大到庭审录音录像、上级法院对本院工作视察录像、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以及随卷归档但不能附卷的证物拍成的照片等多方面。由于声像档案的保存相较纸质档案有更高的条件要求,且保存的一般都是原版、原件,直观地记录着事物的原貌,一旦毁损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应引起高度重视。当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对此,我院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争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提高全院干警对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广泛关注,尤其是院领导及各业务庭长的档案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档案管理工作氛围。不断增强专职档案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责任感,在保守秘密的同时提高档案利用效果和利用价值。

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建立完善声像档案管理制度,强化规范管理,规定声像档案由档案室统一管理,统一编号,杜绝归为己有。借阅、利用声像档案需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非经档案室主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借出、复制、消磁和涂改。声像档案的保管期限应与诉讼文书档案、行政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保持一致。

三、注重培训,加强监督。全面加强对摄录人员、档案人员的有关声像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多渠道的向其他法院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针对不同庭室的现状,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分类指导,力争更好的为庭审服务,同时有效保护好当事人的秘密。加大对声像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力度,并把其作为档案目标管理、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

四、完善装备,妥善保管。声像档案的库房需密封,做到防火、防光、防磁、防震、防热、防潮等,独立成卷,使用声像柜或密闭铁柜单独存放。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需经技术处理后方可入库,并加注说明。严格控制库房温湿度,温度保持在1824℃,相对湿度在4060%之间。录音带、录像带每隔612个月重绕一次,以释放内部压力,避免产生粘连或复印现象。如发现录音带、录像带变形、断裂、磁粉脱落、照片发黄、霉变等现象,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救。

责任编辑: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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