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构建办案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2-07-04 09:23:24


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在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抵御干扰、拒腐防变和公正司法的能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基层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收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201253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察员要主动承担起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任务,积极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这就充分的说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办案质量和综合效果,仍是当务之急。同时,给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笔者结合工作任务、职责和实践,就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如何提高构建办案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谈一些个人粗浅、而且又不成熟的认识和看法: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科学办案。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落实利学发展观,推动基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键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民法院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重任,是社会利益主体最后讲理的地方,因而被称为维护正义的最后堤坝  广大干警如何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公平与正义,是人民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必须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出发,做好审判、执行和其它各项工作。为确保其正常、有序、高效地运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则是重要保障之一。实践中,认识到对广大干警建立健全思想教育、纪律制度、监督处理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系统工程至关重要。即加强思想教育,筑牢不愿为的思想防线;加强纪律制度建设,构筑不能为的防腐体系;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不敢为的高压态势;以人为本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条件和待遇,促进不必为的良好机制。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紧紧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稳定等中心工作,统筹兼顾,狠抓反腐倡廉,才能力促公正效率。20l2年,邓州市人民法院全面贯彻上级纪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精神,从六个方面向干警作了教育动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二是紧紧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院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三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廉政教育,促进干警廉洁自律;五是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纯洁干警队伍;六是强化单位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院上下层层签订了廉政目标责任书。纪检监察部门两次组织干警参加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该院反腐倡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极大的提升了干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涌现出了一大批廉洁自律的人和事,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好评。

第二、树立正确理念,促进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办案。

当前,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基本健全,依纪依法办事和工作的程序完备。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正确受理和办理案件,特别重视两个力面: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理念。把党的纪律和宪法法律放在至上位置,把办案的职责、职权和程序,约束限定在纪律和法定范围内,自觉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真正做到依纪依法办案。只有坚持了执纪执法为党、执纪执法为公、执纪执法为民,正确把握和科学处理好发展、稳定和惩治腐败的关系,坚持惩防并举,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和办案目的。其次要树立证据理念。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是一项政治性、纪律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严格以证据和事实为依据,以纪律和法律为标尺,依纪依法开展办案工作。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对群众,特别是当事人信访举报调查过程中,往往只注意搜集违纪成立的证据,而忽视甚至放弃违纪不成立的证据。既要注意弄清违纪违法全部事实,又要注意收集违纪违法过程中从轻或减轻情节的事实,做到不枉不纵。

第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积极办案。

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纪办案队伍,是加强基层人民法垸纪检监察部门办理高质量案件的重要保证。应严格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执纪办案能力建设,以提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为维护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首先,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尤其是强化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行政监察法》的学习掌握,做到懂纪懂法、运用自如,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其次是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涉及到各类案件审理和执行上的不公。因此,对当事人反映法官审理案件,在程序和实体上是否合法,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接访人,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判断,必然要求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做到以理服人,对当事人作出合理合法的答复。如河南省邓州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干部李长斌是一位老同志,他善于学习,安心工作,政治业务素质高,有一定的工作经力和实践经验,2012年上半年他共接访办理8起案件,都及时结案,而且效果良好,当事人息访。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十分重要。根据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采取跟班学习、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法律、金融、经济、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依纪依法办案的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学习提高。二是加强办案实践能力锻炼,提高办案人员办案技能。有计划地把年轻同志放到办案一线锻炼,选派有一定办案基础的人员,到上级法院参加大要案调查的锻炼。通过办案实践,培养出依法办案的骨干力量。同时,加强对实践经验、办案成果的交流学习。一方面通过走出去向先进法院学习办案经验;另一方面通过请进来方式,请有丰富经验的同志讲案例、传经验、谈体会,使纪检监察人员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办案能力。三是规范职业操守,树立办案人员良好办案形象。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人员处于前沿位置,是党政纪法规的执行落实者,这就决定了必须严格规范纪检监察人员的职业操守,要求办案人员做到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调查取证时,要有公道正派的品德,做到坚持原则,公正对待每一个被调查对象,按照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不办人情案。在汇报案情时,不保留不失真;在处理问题时宽严适度。要有廉洁奉公的品质,自觉抵制来自权力、金钱、人情等方面的诱惑,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办案。

第四、建立健全制度,不断努力创新办案。

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应毫不动摇地定位在,正党风、强保障上。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协调五项职能,实现法院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完成这些重任,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制衡有效的办案运作机制,并不断创新办案。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要虚心主动争取各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大力支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 岗双责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担负其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二是完善、推行案件主办责任制。明确案件主办人及其工作职责,赋予相应的办案工作职权,充分调动其办案积极性。三是健全办案公开监督制度。对办案活动过程和结果,采取设公示牌、建网站、搞电子政务信箱等形式,在不同层次和范围内公开,以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四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这是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防止以案谋私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的重要手段,要根据有关纪律、法律,制定办案细则,明确追究的范围、对象、条件和处理的操作程序、种类及等级,促进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在研究和处理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时,把具体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认识、思考和把握。不断创新方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惩防体系。

第五、排查风险点,真正做到安全办案。

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一方面承担起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应结合本部门的办案,通过自身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领导提示、案例分析、组织审定等形成,重点查找出办案中,运行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幅度大、职权过于集中等安全风险点。根据这些安全风险点,容易出现问题的概率及其不安全程度,评定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个人。制定出办案安全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办案易发多发的岗位和环节,通过案件评查、信访接待、案情分析等方法,全面收集办案安全风险信息,对可能引发不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应结合社会发展、纪律制订、法律调整、司法动态和审执活动以及人民群众、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新要求,及时对办案安全风险内容、安全风险等级和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适时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办案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案安全风险防控的工作实效。

第六、增强责任感,保护惩处相结合办案。

要把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来信、来访、投诉,作为发现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的主要渠道。凡是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干警审判作风、违法违纪或其他问题的,都要谦虚热情接待,及时登记时间、地点、实事经过并编号,制定办案方法,条件具备的立即着手查处,案件办结后立即答复本人.取信于民。正确属实的,要当作一而镜子.从中分析查找干警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无论是违纪违法苗头,还是违纪违法事件,做到决不护短,严肃处理。坚持有问题必查,有查必果,实事求是,不枉不纵,一视同仁,  对被举报事件在未查清之前或查证无据的情况下,决不对干警持某种怀疑或偏见,也不把问题挂起来,以免影响其工作情绪和积极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查处问题与维护人民法院声誉,保护干警正当权益和人格声誉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查处问题严肃认真,保护干警有理有据。调查后对无问题的干警,坚决给一个清白的说法。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警要积极予以保护。特别注重保护坚持原则的干警,支持公正司法,支持他们铁面无私,以维护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责任编辑: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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