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岗位演绎精彩人生

——记河南省南阳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郑荣敏

  发布时间:2012-07-04 16:36:43



【个人简介】郑荣敏,汉族,女,19687月生,中共党员,19953月通过法检两院统一考试进入河南省南阳市中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立案二庭和民一庭工作,现任南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2006年,她被河南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2007年被授予“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2011年被南阳市妇联评为“南阳市第七届十大女杰”;2012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记“个人二等功”。

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个法官,她到法院工作17年,其中有14年从事的是民事审判工作,有12年担任的是维护妇女儿童合议庭的审判长,有2年被抽调到南水北调指挥部服务移民搬迁工作。工作中她时刻以一颗公正之心对待每起案件,所办近千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上访;她心中时刻装着当事人,用用一颗爱民之心让当事人感受着法律的温度,司法的温暖;她爱岗敬业,脚踏实地,无论在哪里总能以高贵的法官品质赢得群众的普遍认可。她就是河南省政府二等功获得者、“南阳市十大女杰”、南阳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郑荣敏。

用公正之心呵护法律尊严

“原以为二审会维持一审判决,没成想郑法官不偏不倚依法将案件进行了改判,真是太感谢了!”今年427日,当被告某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薛某拿到判决书时不住地向郑荣敏表示感谢。

20091月,在该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张某酒后驾车与一自行车相撞,造成一死一伤的恶性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赔偿被害人家属27万余元,并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20106月,张某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追偿交强险部分,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张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其投保的商业险标的5万元,一审法院对张某的诉请予以支持。

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郑荣敏接手案件后,多次听取双方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阅卷宗和相关法律。郑荣敏认为张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如果判决支持张某的请求不仅不利于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教育警示,也有违社会公德。且根据最高院相关通知的精神,对醉酒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上,规定行为人为赔偿责任的最终主体,同时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也约定,被保险人在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郑荣敏随后在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判依法进行改判,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判决后,保险公司方面为了向郑荣敏表示感谢,多次邀请她吃饭,均被郑荣敏婉言谢绝了。“公正办案是法官的职业操守,失去了公正法律的尊严和法官的威信就会丧失,公平公正办好每一案是我的价值追求。”郑荣敏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有一次,一名当事人的案件经过郑荣敏的耐心调解并公正处理后,这名当事人亲手为郑荣敏画了一幅梅花,并题写上“铁骨丹心播春色,香满乾坤不染尘”的诗句来赞扬郑荣敏的公正无私。

从事民事审判14年来,郑荣敏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近千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当事人上访。到法院工作17年来,郑荣敏从未接受过当事人的吃请,更未收受过当事人一分钱,一份礼,用公正之心,廉洁之行恪守着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呵护着法律的尊严。

用爱民之情诠释司法温暖

“郑法官真是好人啊,为了我的案子没少让你操心,今天还专程把钱给我送到家里,我都不知道该说啥好了。”2011928日,家住南阳市区的刘老太一边给前来送调解标的款的郑荣敏等人让座,一边抹着眼泪说。

1983年,丧偶的刘老太经人撮合与同样丧偶的李老汉登记结婚。当时刘老太无子女,李老汉共有两子一女,大儿子和女儿均已成家,19岁的小儿子李某刚刚考上大学。婚后,刘老太不仅帮助操持家务,对李老汉的照顾也是无微不至。2008年,李老汉去世后,刘老太将与李老汉共有的一处房产赠与给李某,在外地工作的李某起初还经常回来看望刘老太,并寄些钱。可后来,刘老太因为一些小事与李某争执几次后,李某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刘老太一气之下就分别以赡养和撤销赠与合同之诉向李某提起了两个诉讼,李某也因此拒绝赡养刘老太。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老太与李老汉结婚时,李某已满18周岁,双方不存在继母子关系,李某对刘老太无赡养义务;同时,双方的赠与合同真实有效,刘老太无正当理由不能撤销,遂依法驳回了刘老太的起诉。

刘老太不服提起上诉,案件分给了郑荣敏,郑荣敏通过了解发现,刘老太本身患有疾病又没有赡养义务人,其与李老汉结婚后对李某学业及生活给与了较大帮助,如果一味从法律角度驳回刘老太的诉请从情理上说不通,也会割裂双方几十年来建立的亲情,不利于家庭的和谐。便多次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希望李某能从道义上帮助刘老太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由于李某在外地工作,郑荣敏便通过电话与李某联系,经过10余个回合的电话沟通,李某终于被郑荣敏的诚心所打动,同意先拿出2万元给刘老太治病,并表示以后会善待老人,刘老太也满意地撤了诉。收到李某依约拿来的2万元后,郑荣敏立即将该笔钱送到了刘老太家中。

在南阳中院郑荣敏还有一个身份是南阳市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审判长。在郑荣敏办公桌的玻璃板下,有这样一句座右铬:“民事案件虽小,人民利益事大。”多年来,郑荣敏一直践行着这句座右铭。在工作中,郑荣敏时刻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用自己的一颗爱民之心诠释着法律的温度,司法的温暖。担任维护妇女儿童合议庭审判长12年来,共使117例夫妻破镜重圆,318个家庭重归和睦。郑荣敏也曾荣获南阳市“维权贡献奖”、“十大女杰”、“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用高贵品行赢得百姓爱戴

“荣敏姐不仅把移民的利益放在心上,对我们农民工的事情也很关照,跑上跑下为我们要回了血汗钱,救了我们30余个家庭的命啊!”时至今日,河南省唐河县的张某每每提到郑荣敏总有道不完的感激。

200910月,郑荣敏被派到宛城区高庙乡挂职从事移民工作。后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又被南阳市移民安置指挥部抽调到指挥部工作。到指挥部后,她曾主动请缨前往搬迁矛盾突出的移民最前沿淅川县,帮助移民群众解决搬迁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有时一去就是一个多月时间,每天深入搬迁一线,查勘搬迁线路,了解移民的诉求,经常需要把正在上初中的女儿托付给同事照顾,面对孩子期望母爱照顾的眼神,郑荣敏依然选择把工作放在了首位。

2011年初,30名农民工派代表张某慕名来到南阳市南水北调指挥部,向郑荣敏反映被施工队拖欠工资一事,希望她帮助解决。郑荣敏立即找到该施工队负责人,但对方却表示没有支付工人工资的原因是工程标的款未到账。郑荣敏便主动向指挥部领导请示,将唐河县指挥部和工程队的账本集中在一起,组织双方算账。经过连续几天的清理,发现县指挥部已将工程款兑付,问题出在了承包单位的会计身上。弄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后,郑荣敏又多次协调施工队向工人支付工资,并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引导农民工到法院起诉,最终通过诉讼拿到了工资。

“本来也就是报着试试看的态度,我们已经做好上访的准备,没想到郑大姐对我们的事情这么上心,跑前跑后帮我们要回了工资,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啊!”通过几次接触,张某提到郑荣敏总是亲切地称呼她“大姐”。  

在借调到移民指挥部工作的两年中,郑荣敏经常走进移民家中,排查矛盾纠纷,帮助解疑答;总是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房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纠正移民资金的不当管理和使用。她常说,移民们舍小家顾大家,为南水北调工程做出了巨大牺牲,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为他们出点力,做点事儿,感到很光荣。两年来,郑荣敏共走访移民357家,排查矛盾纠纷37件,并全部予以解决;实地监督工程进度质量28次,纠正违规行为13起,有效确保了工程质量。由于工作突出,郑荣敏被省政府荣记个人二等功。

责任编辑: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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