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两个家谱版本 引发一场官司

修家谱起纠纷,四位老翁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2-07-05 08:33:27


家谱一般都是祖辈代代流传下来的,不同版本之间有差别也是正常的。邓州的刘亮在续修家谱时,对族人保存下来的家谱有异议,遂发表有损他人名誉的不当评论。昨日,记者从邓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因续修家谱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已审结,被告刘亮败诉。

刘海、刘江、刘涛三兄弟和刘亮均系邓州刘氏普明后裔,已年过六旬。20034月,刘氏普明后裔开展修谱续宗活动,四人都积极参与,刘海三兄弟还将其祖父刘大军(1948年亡故)保存的家谱提供给筹委会参考。在修谱过程中,四人发现刘大军保存的家谱与夏集乡坡刘营村保存的始祖碑记载的内容有冲突。刘海三兄弟与刘亮意见不一致。之后,刘亮与他人另行成立筹委会修家谱,其在编辑的家谱《普明家族志》中,称刘大军自编家谱,造成普明后裔乱宗乱代等。刘海三兄弟认为刘亮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了其祖父,在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刘亮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销毁相关资料。

邓州市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多次召集双方及刘氏族人调解,均未果。遂判决刘亮停止传发和销售其编撰的含有贬损内容的《普明家族志》,再出版时删除对刘大军的贬损内容,并向刘海、刘江、刘涛书面赔礼道歉。

承办本案的法官认为,编撰家谱是家族文化传承的一种载体,应以团结、和谐为指导思想,在求大同的基础上存小异,对有争议的问题应留待后人继续探究,不应采取攻击、贬损的方式草率下结论。如侵犯名誉权,应承担责任。刘大军保存的家谱未恶意篡改坡刘营村保存的始祖碑,并且对研究刘氏家族历史具有一定的价值。刘亮所修家谱中有关刘大军自编家谱的内容,实属不当。(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2年7月5日W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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