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8年11月份开始,在中央政法委统一领导部署下,全国范围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2007年以前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涉及特困群体、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重复信访案件进行全面的清理执行。方城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政府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执行干警的努力,截止目前已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50件,执结率98.14%,执结特殊主体案件61件,执结率88.41%。
一、方城县委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毕新民为组长的集中清积领导小组,督导方城法院的清理执行工作。政法委书记毕新民经常听取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对涉及乡镇村委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多次进行协调、督促,并特批救助款5万元,对特困群体案件实施救助,加快了清积活动开展的步伐。
二、方城法院党组将此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作为方城法院的头等大事,制定了实施方案和“五定一包”责任制度,每个案件都由党组成员分包督办,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院长张克每天过问清积活动进展情况,对某些重点案件亲自参与协调工作。例如:赵河镇大齐庄村159户村民申请执行秦长彬、朱春生、大齐庄村委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涉案人事多,双方矛盾激烈,是方城县影响较大的执行案件,张克院长亲自挂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做工作,往返南阳、大齐庄村二十余次,并看望生病住院的被执行人秦长彬,最后使案件和解执行,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扩大清积效果
1、对清理出的执行积案逐案分析案情,整理分类,先易后难,分别执行,对重点案件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逐个击破。
2、整合全部执行力量,按照行政区域划分,进行拉网式清扫每个辖区范围内的执行积案,自2009年1月5日到5月12日,对全县13个乡镇辖区内的执行案件先后进行两次集中清理执行,共执结了积案和2008年以来的新收执行案件97件,执行成效显著。
3、加大执行力度,打击拒执行为。对16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强制措施,有部分案件被执行人在得到集中执行的消息后,主动履行了义务。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陈自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大和解执行的力量,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清积开始全体执行人员按照张克院长的要求,和谐执行,下大力气,对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成双方和解。特别是涉及村委的案件,更是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疏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尽力将案件执结。例如李德宽、李德清申请执行拐河荆庄村委借款案件,在拐河镇党委政府支持协调下,使十年沉积案件和解执行完毕。两位权利人向人民法院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