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叔叔又打侄儿 赔偿三万又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10 15:31:37


叔叔路遇仇人被殴打,仇人走后,受害人联系侄子在路上拦截仇人以报仇,结果侄子又被殴打致伤。79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景海涛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赔偿被害人杨玉山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0元,赔偿被害人杨金山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元。

2011819日下午5时许,景海涛驾驶摩托车行至李店镇李营西掉枪诃漫水桥时,遇到同村的杨金山,因两人素有矛盾,景海下车对杨金山实施殴打,后景海涛骑车驶离现场。景海涛行至社唐公路周庄路口时,被接到杨金山电话前来的杨金的侄子杨玉山拦截。杨玉山拦截景海涛后,对景海涛进行诟骂,随即二人发生厮打,厮打中景海涛余怒未消一气之下将杨玉山的左手食指咬伤。案发后,景海涛外逃。经鉴定,杨玉山伤情构成轻伤,杨金山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另查明,2011525号,经法庭调解由被告人景海赔偿被害人杨玉山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0元,赔偿被害人杨金山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元,均已履行。

社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景海涛因琐事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景海涛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系初犯,偶犯,无前科。且被害人杨玉山在接到其叔杨金山电话后在路上拦截景海涛,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有一定过错。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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