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采用能动执行,巧妙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成功和解执结了一起彩礼返还纠纷案,使得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邻里和谐。
原告李某和被告王某是房前屋后的邻居,2012年2月原告李某之子与被告王某之女按照农村习俗喜结连理,原告李某按约定给被告王某家彩礼68000元,婚后双方子女因性格不合而分居。原告李某便三天二头到王某家大闹,要求被告王某返还彩礼钱68000元,而被告王某则称彩礼钱是李某自愿给付,没有返还的可能,李某一气之下将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返还彩礼68000元。至此,使得原本关系融洽的李某和王某两家瞬间变成冤家对头,互不往来。
2012年6月5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王某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李某返还彩礼4600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并没有履行已生效的法律判决,7月3日,原告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详细的了解了案件的整个过程,认为此案和解的几率比较大,也利于社会和谐。在确立了执行方向后,7月日,该院执行法官来到案件案发地,邀请村干部与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一起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通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使双方当事人明白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使双方感情进一步拉近。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辨法析理的解释下,并向被执行人进一步解释不履行法律义务所带来的后果,被执行人终于被法官的耐心和真诚所感动,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人李某返还彩礼28000元,申请人李某自愿放弃其他权利。
该案的执行和解不仅有效的化解了邻里纠纷,也使得李、王两家做不成亲家做邻居,不仅促进了村民的邻里和睦,而且维护了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