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天平上的亮丽人生   

——记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郑荣敏

发布时间:2012-07-12 08:19:33


 

法官风采

本报记者 张提

   曹萌 王彬

在法院工作17年,无论是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担任维护妇女儿童合议庭审判长,或是被抽调到南水北调指挥部服务移民搬迁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她都坚持以一颗公正之心对待每起案件,以一颗爱民之心对待每位当事人,以一颗真诚之心赢得群众信赖。她就是河南省政府二等功获得者、南阳市十大女杰、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郑荣敏。

用公正之心维护法律尊严

 “原以为二审没啥希望了,没想到法官不偏不倚依法进行了改判,真是太感谢了!今年4月27日,某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薛某拿到胜诉判决书时喜出望外。

2009年1月,在该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张某酒后驾车与一自行车相撞,造成一死一伤的恶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赔偿被害人后,在法院主持下与保险公司就交强险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后张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商业险标的5万元,一审法院对张某的诉请予以支持,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郑荣敏接手案件后,认为张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如果判决保险公司再行赔偿商业保险不仅有失公正,还不利于对违法行为的教育纠正。她依据最高院相关精神对原判依法进行了改判。

案件判决后,保险公司负责人为了向郑荣敏表示感谢,多次邀请她吃饭,均被郑荣敏婉言谢绝。从事民事审判14年来,郑荣敏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近千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当事人上访,而且从未接受过当事人的吃请。

用爱民之心播洒司法温暖

1983年,丧偶的刘老太与同样丧偶的李老汉登记结婚。李老汉去世后,刘老太曾将与李老汉共有的一处房产赠与李老汉的儿子李某。2011年,刘老太因为一些小事与李某发生争执,便分别以赡养和撤销赠与合同之诉向李某提起了两个诉讼。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老太与李老汉结婚时李某已满18周岁,双方不存在赡养关系,同时赠与合同为刘老太真实意思表示,遂依法驳回了其诉请。

郑荣敏通过了解发现,刘老太患有疾病,其与李老汉结婚后对李某学业及生活给予了较大帮助,如果一味从法律角度驳回其诉请,会割裂双方已经建立的亲情,便多次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其能从道义上帮助刘老太。李某被郑荣敏的诚心打动,同意先拿出2万元给刘老太治病,并表示以后会善待老人,刘老太满意地撤了诉。

在市中级法院,郑荣敏还有一个身份是市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审判长。任职12年来,她先后帮助117例夫妻破镜重圆,318个家庭重归和睦,并因此荣获南阳市维权贡献奖十大女杰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用真诚之心赢得群众爱戴

2009年10月,郑荣敏被抽调到市移民安置指挥部工作。她将正在上初中的女儿托付给同事照顾,长期深入搬迁安置一线,查勘搬迁线路,了解移民诉求。

2011年初,唐河县的张某代表工友们慕名找到郑荣敏,希望她帮助讨要被施工队拖欠的工资。郑荣敏立即找到该施工队负责人,但对方却表示拖欠工资的理由是工程款未到账。郑荣敏组织双方算账,发现县指挥部已将工程款兑付,问题出在了承包单位的会计身上。在多次协调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她又引导农民工到法院起诉,最终通过诉讼拿到了工资。

在借调到移民指挥部工作的两年中,郑荣敏共走访移民357家,排查矛盾纠纷37件,并全部予以解决;纠正工程违规行为13起。由于工作突出,郑荣敏被省政府荣记个人二等功。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2年7月12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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