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我终于拿到了三年前的欠款。”7月5日下午,当申请人李某拿到2万元欠款本息后,握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李某是同村村民,还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2009年5月,张某因做生意资金一时无法周转遂向朋友李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借期1年,利息按月息1.5%计算。借款到期后,由于生意亏了本,张某便将生意盘给他人,全家人外出另谋发展。起初张某还与李某电话联系,谁成想不久张某便换了电话号码,李某再也无法联系上张某。无奈之下,李某遂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本息。
2009年8月,法院经缺席审理作出判决张某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归还李某借款2万元并按约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既找不到张某本人,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此案无法执行。
2012年7月5日,李某得知张某一家从深圳回来,便立即给法院打电话前去执行。法院执行人员立即驱车赶赴张某家中,将张某堵在家中。面对法院前来执行的法院干警,张某仍抵赖说没钱可还,让执行干警看着办。针对张某的抵赖狡辩,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该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看到法院动了真格,张某交待家人赶紧筹钱还款,并于当日下午将欠款本息全部还清,法院随之也解除了对他的司法拘留。这起拖了三年之久的借款纠纷案终于在执行干警的智慧执行下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