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过硬的司法能力是人民法院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必要条件。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结合本院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一是立足岗位重实效,增强培训效果。转变教育培训理念,围绕审判实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教育培训,如定期讲评卷宗评查情况,剖析发还改判案件,组织示范庭庭审观摩比赛活动等。
二是轮岗锻炼重积累,提升综合素质。对初任法官明确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到立案信访窗口、人民法庭以及综合部门轮流见习锻炼,以带动提升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需要。
三是“四评一考”重考核,营造争先氛围。“四评一考”即定期评选优秀审判长、优秀审判员、优秀书记员、优秀裁判文书,组织全员业务考试,对在评选和考试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在绩效考核上给予奖励,同时让优秀个人在大会上讲心得谈体会,交流经验,传授学习、办案的方法和技巧,在院内营造了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
四是政策鼓励重发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出台鼓励学习的优惠政策,通过报销学费、保障时间、提供机会等,为法官参加学历教育、司法考试、专项培训等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引导广大干警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有力推动了学习型法院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