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法院执行工作,切实提高执行质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立足执行工作实际,转变执行观念,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并采取四个提升措施助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显著效果。截止今年7月份,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76件,比去年同期提升八个百分点。
一是一案一策,力促和解。要求执行干警在工作中耐心、细致,坚持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并创新执行措施,因案制宜,一案一策,做足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尽可能的促使案件和解执结,实现双赢。
二是细化执行措施,实现“阳光执行”。实施执行案件的登记备案制度,细化暂缓、中止、终结等案件执行条件,采取建立台账,公示案件执行责任人等措施,要求执法干警做到规范执行职责,遵守执行制度,加大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同时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做到“阳光执行”。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惩“老赖”。在执行过程中做好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增强当事人互信,以案释法。对穷尽执行手段后仍无法执行的案件,应向当事人说明案件未执结的原因,并做足做全解释工作,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严厉打击“老赖”规避执行行为,以引起全社会对执行案件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四是规范监督程序,做到有法可依。要求执行干警严格依法办事,杜绝粗暴执行和野蛮执行,使执行案件做到程序合法,并对承办法官进行审查和监督,发现有违法执行的案件,一律进行处罚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