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四强化”推进案件执行和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7-16 08:52:26


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和解方式,不断建立健全执行和解工作机制,促使案件执行和解率大幅提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共执结案件156起,其中执行和解案件15起,较上年度同期执行和解率提高了2.86个百分点。

一是强化执行网络促和解。该院积极推行以民调组织、执行联络员等为主体的民调协助执行网络,充分利用他们熟悉地方民俗、民情的特点,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力促当事人执行和解。312日,该院在执行林某与李某相邻纠纷一案中,林某新建房屋占用了邻居李某家的道路,如果强行按判决执行,就需要拆除林某新建的房屋,两家今后很可能成为生死冤家,而且可能还为今后引发更大的纠纷埋下祸根。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该院执行人员迅速启动民调执行网络联系村干部、执行联络员,并多次召集当事人双方协商,但李某坚持要拆除林某的房屋。在村干部、执行联络员不耐其烦的登门调解下,双方终于同意坐下来协商解决。最后,在法院、村干部、执行联络员三方协助调解下,终于说服李某作出让步并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商定,让林某补偿给邻居李某15000元,林某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道路妨碍李某通行,邻里握手言和,和解执结。注重让执行联络员多方联动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消除影响社会和谐因素起到了特殊的作用,增强了法院执行效果。

二是强化联动机制促和解。在涉及到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时,该院除了及时向党委、人大等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外,还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耐心细致的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48日,该院在执行张某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某为了躲避法院执行,夫妻俩长期外出,音信全无。而申请人王某觉得是法院没有做好工作,执行不力,致使案件无久拖不结,申请执行人情绪激动,频频到上级信访。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及时将案情向区委、区政府上级部门汇报,解释情况,又与公安机关联手,穷尽一切方法,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之妻,做其思想工作,迫使其说出被执行人张某的下落,后在政府部门等多方协调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三是强化人性化执行促和解。对于有的被执行人虽然暂无履行能力,只要主动配合,法院在做好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同时,尽量照顾其实际困难,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极力维护社会和谐。58日,该院在执行崔某与刘某债务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在详细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确实家庭困难,无法履行,但是被执行人刘某确实是一个能吃苦耐劳的人,而执行法官了解到某养猪场需要大量粉碎饲料。经与被执行人刘某联系,并说明如果他愿意代为养猪场加工饲料,这样既能还清债务还能为其以后的生活提供保障,于是被执行人刘某欣然同意。在执行法官多方协调下,养殖场当场垫付了部分加工款,供被执行人刘某购买设备之用,申请人崔某与被执行人刘某顺利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当事人双方和养殖场皆大欢喜。

四是强化灵活运用执行方式促和解。采取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方式,提高执行威慑力,督促被执行人自履及和解。对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案件,以法院强制执行力为保障,采取执行和解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适时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司法拘留等各种强制措施,给被执行人以强大的威慑力。同时加强说理,刚柔相济、趁热打铁,开展心理攻势,使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力和执行人员感召力的双重合力作用下,能够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518日,该院执行申请人范某一案中,被执行人廖某申请了加拿大国籍,由于生意愿意经常往返于南阳与加拿大之间,有执行能力可被执行人就是采取拖延战术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执行干警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对被执行廖某发出限制其出境通知书,以督促其主动履行。被执行廖某看到法院动真格了,自己不出境的话,生意就要泡汤,迫于法律的威慑力,被执行廖某当场将执行款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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