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南省桐柏县月河镇的聂某与远在广东务工的丈夫左某因感情不和,聂某与7月11日诉至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电话联系被告左某询问相关情况后,了解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但被告一直身在外地工作而无法赶回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案件鉴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质,一般要求原被告双方均要到庭,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婚后无子女,也无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案情较为简单,在征求原被告意见后,决定通过网络通讯工具做调解工作。7月13日下午,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后,双方就离婚和诉讼费用承担达成了一致协议。
承办法官介绍,利用网络调解异地离婚纠纷,这是桐柏县法院创新审判方式,巧用通讯工具“在线调解”的第一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