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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冲动是魔鬼。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动辄以耳光教训他人,结果却为此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一记耳光,代价究竟有多大?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法官从该院近年来审结过的案例中梳理出扇耳光的成本,代价惊人。
本报记者 王淼 通讯员 吴明晓 郝磊
一记耳光 伤人伤财
案例一:2011年12月2日21时许,刘某在南召县云阳镇火车站货场口附近葛某的修车店内修车,因言语争执,与葛某发生冲突,进而引起双方厮打,葛某挨了刘某几个耳光,致使左耳鼓膜穿孔。
事后,葛某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一次性赔偿葛某各项经济损失1.3万元,葛某撤诉。鉴于被告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的罪行,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刘某管制两年。
案例二:南召县皇路店镇郑甲与郑乙本是同族人,还是邻居,却因宅基地纠纷产生矛盾,积怨成仇。2011年8月23日,郑乙将菜叶扔到两家的公共出路通道上,郑甲认为郑乙欺负他们,便与郑乙理论。双方争执中,郑甲及其母亲将郑乙的妻子王某摁倒在地扇其耳光,致王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住院花去医疗费8000余元。后郑乙诉至法院,要求郑甲赔偿各项损失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一审判处郑甲有期徒刑7个月,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1.1万余元。
案例三:2011年5月27日下午,刘某因怀疑李华和曾军二人往自家院子里扔石头,即在自家门口将放学后的李、曾二人拦住,伸手扇了李华一耳光,致李华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同年6月份,刘某和李家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李华各项经济损失2.2万元,李华及其监护人撤诉。
案例四:吴某乘车从南阳市区返回南召,在客车上因座位与另一乘客卢某发生争执,吴某在路上打电话找来朋友张某,趁客车停靠站点时,二人合伙“教训”卢某,扇了卢某一耳光,致使卢某左耳鼓膜穿孔。后吴某被法院判处管制二年,并与张某共同一次性赔偿卢某各项经济损失1.8万元。
致人伤残 有法可依
因区区小事,上述案例中的几个被告为了教训他人,结果因小失大触犯法律。南召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席兵解释,上述案例案情并不复杂,皆为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激化矛盾,引发犯罪。究其原因,均是双方矛盾激化后,被告不能理智对待,采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方法,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案发后,被告多后悔莫及,央亲托友,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主动履行法院确定的民事责任,且被告人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从宽的规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代价太大 不可冲动
结合近年来审理的案件,法官提醒,动手打人之前,得多想想冲动的成本。
直接成本
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
席兵介绍,简单的以及事故情节较轻的打架事件,公安机关就可以处理,责令当事人赔偿受害者相关的损失。但是对于较大的打架事件,致人伤害或死亡的事件,由法院负责,这样当事人不但要赔偿被害人赔偿金,同时要附加律师费、诉讼费等各种费用,加起来的数目就大了。
席兵告诉记者,上述案例表明,扇人耳光也不仅仅掏钱赔偿就可以了事,如果造成他人伤害或死亡,还要附带民事诉讼,付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等费用,重者还要蹲监狱。这也就是直接成本,这种成本一般费用很高或代价很大。“一记耳光价值万元的说法,一点不假。”席兵说。
隐形成本
心情沮丧低落+家人朋友担心+生意工作蒙受更大损失
“纠纷发生时,很多人不拨打110报警,只是自己‘私了’,导致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升级,使双方大打出手,造成一些伤害或伤害致死案件。现在还有一种误区,很多人认为打架只是赔偿一些钱就了事,根本不计算其所有的成本,导致一些打架事件屡禁不止,他们只考虑了打架的直接成本,没有计算其他成本。”席兵指出。
采访中,法官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扇人耳光,对打架者双方的伤害是一样的。受伤者无法正常上班有损失,甚至丢掉工作。而打人者根据伤者伤情,不仅要受处罚,而且自己的误工费、伤者的医疗费、损失费这些损失都能算得出来,而自己承受的压力及家人的担心是无法用钱衡量的。这种是隐形成本,大多是心理方面的,比如心情沮丧低落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心等。
延伸成本
打人者前途名誉受损
此外,法官指出,上述案件中被告个人的名誉受损不说,一旦罪名成立,后果严重。如果是学生,打架可能会影响到升学、参军、招工;如果是工人、干部,打架可能影响到提干、升迁;如果当事人给他人造成伤害被判刑,可能会失去最宝贵的自由和付出多年努力的工作。这些成本根本是没法计算的。如果打架行为发生在亲属、朋友、领导、同事之间,亲情关系、人际关系将会受到严重影响。本人的声誉受到影响,对自己今后的发展极为不利,可以称之为前途账。一记耳光,最简单的计算就会损失万元,加上其他的损失就没有定量了,因为一个人今后的前途无法估量。
最后,法官提醒,发生纠纷后解决的办法很多,在法治社会,解决问题的首选当然是要通过法律手段。因为一时冲动,作出伤人行为,受到法律的惩处就成了必然。说到底,法律意识淡薄,才导致被告如此鲁莽行事。有关部门在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的同时,还要给那些喜欢冲动的人们提个醒:冲动是魔鬼,有了纠纷用法律解决,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