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埠江法庭多措并举大力提升司法能动性

  发布时间:2012-07-19 09:09:43


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埠江法庭以维护辖区社会经济稳定为目的,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 积极实现能动司法,不断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立足于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能动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实现维民权、解民忧、护民生。

一是转变司法理念,创新实践能动司法。该庭在审判基础上积极探索司法大众化,推行法庭工作方式“三大转型”,即强化社会矛盾化解,推动法庭司法方式由“坐堂问案”向“协同联动定纷”转型;注重社会责任担当,法庭司法内容由“关门办案”向“参与社会管理”转型;推进亲民形象塑造,推动法庭司法作风由“就案办案”向“提供优质服务”转型。法庭工作方式转型使司法更加走近群众,群众更加认同司法,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社会管理、便捷服务群众、实践能动司法的有益尝试。

二是延伸服务措施,强化司法能动服务功能。埠江镇主管政法的朱书记说“埠江镇的平安建设连年先进,离不开法庭的大力支持,法庭为我镇的平安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近几年,由于城镇经济的发展,群众因为建房引发的相邻权纠纷大大增加,大大影响了辖区的社会稳定。法庭结合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和政法委安排的“一村四警” 活动,精心安排部署:1、做好立案接待。对来访群众及其诉求进行仔细登记,明确群众诉求。2、积极与村组调委会和乡镇综治办强化联系,由法庭协助村组和乡镇人员进行纠纷现场调解。3、对于需要法庭处理的案件,安排法官进村入户进行处理。4、在纠纷解决中坚持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咨询。今年以来经由法庭参与村镇处理的群众纠纷多达十余起,法庭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

三是强化诉前调解效果,将矛盾化解于萌芽中。村民蔡某说“我的一点麻烦,来找了一下法庭,没想到法庭这么重视给我解决了。”针对辖区中农村的民事案件大幅增加,并且案件都是邻里乡亲之间发生的,案件复杂、琐碎,有的案件解决不好,极易引发涉法上访的现象发生,法庭在立案环节严格把关,提倡法官进村入户进行调解,一来减轻群众诉累,二来缓解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推行了创新管理措施:1、施行法官包村措施。由法官定期进村入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合理解决矛盾。及时发现矛盾,与村镇干部“通气,使得村镇干部及时介入矛盾处理。2、对于纠纷简单、容易处理的案件,积极推行法官进村诉前解决。3、对于需要立案解决的案件,做好诉前答疑解惑,为诉讼过程中的调解奠定基础。4、重点解决涉及民生案件和敏感案件,做好走访调查工作,施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措施,以司法诉讼服务于辖区经济发展。在今年工作中,法庭受理案件呈现下降趋势,辖区大面积出现乡村无一诉讼案件的局面,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了立案阶段,实现农村地区的稳步发展。

四是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切实化解群众矛盾。一起案件当事村民严某说“原来,我坚持认为法庭判决驳回我的请求,是对方‘活动’的结果,通过法官的判后解释,我才知道案件的败诉是我缺乏证据的原因。”在法庭诉讼活动中,一部分群众因为对法律缺乏正确认识,诉讼能力较弱,执意进行诉讼。虽然,通过大量做思想工作,无法调解结案。法庭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推行案件的判后答疑工作:1、对于案件败诉的当事人,承办法官要换位思考,多替当事人着想,做一个解决群众困难的“热心人2、多做“辩法析理的解释工作,做好败诉当事人思想工作。3、减免收取诉讼费用,力争为败诉方解决一部分实际困难,减少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减少法官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4、适时对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家访,通过其亲戚、朋友做好思想安抚工作。5、征求当事人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对于涉诉困难群众,法庭积极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联系,建议乡镇政府进行社会救助和帮扶。7、征求当地村委会和乡镇包村干部的对于案件的处理意见,统一思想和认识,协助法庭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五是创新调解方法,坚持多措并举。以调解定纷止争是埠江法庭一贯坚持的宗旨。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总结调解经验,把审理案件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变成实现群众利益的过程,变成让群众满意的过程,把每一个司法环节都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具体过程,都变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实践,最大限度地平息纠纷。为达到彻底解决纠纷,案结事了,法庭干警对每一件可能调解的案件,不放弃任何努力,不吝精力、不吝时间、不吝口气。针对不同情况有时在村干部家中,有时到当事人家中,有时干脆就在田间地头,因地制宜地开展调解说服工作。法庭采取随时调解,现场调解,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借好力,用好时,有力提高了案件调解率和息诉服判率,收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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