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今年来不断健全机制,狠抓和谐执行,创造性运用“三”“四”“五”,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和“执行攻坚月”活动,奋力攻坚克难,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39件,执结406件,执结率为92.4%,最大限度化解了执行难。
推行监督管理威慑“三大机制”。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完善了《执行工作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风险防范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监督制度》等执行监督八项制度。规范了执行局局务会议制度等,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流程管理、分权制约、执行听证、执行救助等工作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十公开、媒体曝光及督办执行等多种执行威慑机制,彰显司法权威。
健全“四个告知”制度。结合执行工作新特点,该院不断建立健全“四个告知”制度。告知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必须履行,使被执行人明确生效裁判的法律效力;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和相应后果,使被执行人明确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告知被执行人拖延执行与自觉履行的效果差异,使其打消“拖延”心理;告知以物抵债的处理方法、程序,使被执行人明确用物高价抵债行不通。“四个告知”制度从根本上打消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极大提高了当事人的自觉履行率和案件执结率。
坚持“五个注重”。该院以和谐执行、人性化执行理念为先导,以有效化解矛盾为前提,尽可能少采取强制措施,减少由于强制执行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坚持做到“五个注重”,有效促进执行和解。注重转变执行思路,强调“和谐执行”和落实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注重法治教育,坚持“先教育疏导,后强制执行”的原则。注重换位思考,让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争取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注重巧借外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注重执行队伍建设。倡导“人人要改变观念,个人要增加内涵”的新思路,通过狠抓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培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等措施促使执行人员文明执行,讲究技巧,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力求以和为贵、化解纠纷、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