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重返校园的少年

发布时间:2012-07-26 08:56:25


关心、关爱、帮教、感化、教育少年犯,是我们少年刑事审判法官义不容辞的职责。这天,我走在大街上,,一个热情洋溢的男声传过来。咦,这不是小伟嘛!姨姨,我已经毕业了,我得了全校综合成绩第一名!男孩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小伟在学校原本表现不错,后来因为上网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暑假里,因父母忙于照看生病中的爷爷,小伟自觉无聊,便联系网友玩。结果这一,就惹出一起持刀抢劫案。

我眼中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一个是真正十恶不赦的罪犯。我总是这样想——每一名少年犯都是一名生病的孩子,犯错误是因为教育监管不到位甚至缺失,责任在家长,在社会,并不在孩子。因此,如何从歧途上拉回他们,是我思考最多的问题。

抢劫案件属两抢一盗国家重点打击的犯罪,应该予以严惩,但经过细心阅卷、认真进行审前社区调查,我走访了小伟的家长、学校老师和社区干部,我确定小伟并不是劣迹斑斑的问题少年,发生如此严重的抢劫案,有很大原因在于交友不慎,对朋友的提议碍于情面而不得不去做。而且在案发时有一个细节使我印象深刻,同伙绑了被抢的老太太后,当老太太说有心脏病,小伟还跑过去给老太太松绑,说明这孩子还是心地善良的。综合这些因素,我们给小伟宣告缓刑,并且多方联系让小伟尽快回校复读。

判决后,为了防止小伟有负面情绪,我几乎每星期都和小伟联系,给他讲法律、讲生活、讲做人的道理。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使小伟深受鼓舞,发奋学习,终于成为品学兼优的学生。

我们相信,不歧视、不放弃、胸有大爱,问题少年都能改过自新,重新拥抱本属于他们的阳光。

办案法官:新野县法院鲁丽君

(本报记者王淼 通讯员宋豫整理)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2年7月26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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