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坚持“执法为民”,充分利用立案阶段狠抓调解工作,使许多案件未进入业务庭审理便得到化解。既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压力、提高审判效率,又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深受群众好评。截止2012年7月,全院立案调解案件89件,成效显著,亮点凸显。
程序规范,便捷高效。成立专门的立案调解中心,专人负责诉前调解。将立案调解时间计入立案审查期限,坚持调解自愿原则,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制作法律文书,结合案件特征尽可能要求当场履行。调解不成的,即排期开庭,送达相关应诉手续,实现立审衔接。7月24日,调解法官在3小时内成功调解一起涉案金额达25万元的债务纠纷,债务人承诺分期还款,并当场履行3万元。
司法文明,服务便民。通过设立导诉台、残疾人专用通道、饮水机等便民措施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做到“一张笑脸迎上、一声您好问上、一把椅子坐上,一杯热茶看上”,为调解营造温馨氛围。同时,严格执行文明接待准则,力求与群众拉近距离,缓解对立情绪,消除困惑,促使纠纷通过调解得到妥善化解。
全面调解,多元联动。一是内部联动调解。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和庭前、庭中调解和执行和解对接。针对当事人诉状中提出鉴定异议的,联合技术室法官提出专业性调解意见。二是借用外力调解。积极构建立案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多元社会联动体系,适时邀请人民陪审员、村民干部、当事人亲属等参与调解。
创新方法,灵活调解。调解法官根据案情和当事人性质不同,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提高科学调解艺术。通过组织当事人面对面、电话、传真或网络等方式进行调解,活用“亲情感化法”、“评估诉讼成本法”、“背对背单方调解法”等调解方法,化解矛盾纠纷。7月13日,我院利用QQ网络视频成功调解了一起被告人远在广州东莞的离婚纠纷案,这也是南阳市基层法院首次实现网络调解。
民生案件、重点调解。调解法官认真研判案件类型,对三类案件做到“先调、快立、快审”。一是涉农民生产类案件,包括农资纠纷案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农民工讨要工资等案件;二是涉未成年人民事权利保护案件,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抚养纠纷案件等;三是机动车交通肇事案件。2012年春节前夕承办法官利用节假日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款,立案后快速调解执结,社会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