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时,抗洪抢险,他冲锋在前;转业后,遇到洪灾,他战斗在第一线;担任法警后,无论任务大小,他都能出色完成。他就是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法警局三级警督朱江河。
朱江河,男,今年44岁,1986年10月入伍,两次荣立三等功,多次受嘉奖;1999年转业到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工作,多次被上级法院授予“省优秀司法警察”、“市优秀司法警察”、 “市双争活动先进个人”、“市信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多次被南召县法院授予“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党员”、“廉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朱江河在日常警务活动和技能训练中,一直保持部队的优良传统,不怕苦,不怕累,高标准,严要求,他把在部队锻炼多年养成的工作作风带到法警工作中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遇到危险,他总是冲在前面。不管是值庭、看管、押解、安检、执行死刑,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强制执行还是法警业务技能训练,他都以标兵的规范行为出现在大家面前,给大家做好表率,当好教练。
抗洪救灾时,他临危不惧,冲锋在前
1998年夏,全国各地洪灾不断,在辽宁省锦州市某部服役的朱江河随部队到哈尔滨抗洪一线,奋不顾身,身先士卒,因为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嘉奖,两次荣立三等功。
转业到法院后朱江河又遇到了一次洪灾。
那是2000年的汛期,暴雨不断,南召县鸭河口水库下游拦河大坝泄洪,危及下游的“万亩农田示范园”,沿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任南阳市长的王菊梅同志亲临一线指挥抗洪救灾。朱江河随领导一同到达救灾现场,协助抢险。随着大坝泄洪量的加大,需要探测河堤的牢固程度,朱江河临危不惧,自告奋勇第一个下水查看。在别人的协助下,他在十几分钟内先后三次潜入湍急的河流,为领导决策提供扎实的依据,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称赞,当年被南阳中院授予“市双争活动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
日常执勤时,他勇挑重担 无怨无悔
司法警察承担警卫法庭、值庭、送达、拘传、提押、参与民事执行、执行死刑等职责,责任重大,危险也多,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不断加剧,涉诉信访数量不断增多,信访秩序的维护,当事人的接待,需要法警付出大量精力。接待信访人员,日夜颠倒,长途跋涉是家常便饭,被打、被骂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但朱江河始终以一名军人和共产党员的胆量和气魄,参与执行死刑案件16次,均能圆满完成任务,深受上级领导赞扬;在日常执勤中,他文明执法,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多次参与或协助他人处理多起上访案件和突发事件,化解了大批矛盾,为维护社会平安和谐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次,朱江河在执勤期间,有一群当事人要求进入审判大楼,在进行例行登记时,发现一位40岁左右的男子神情激动,随之在安检时,在其手提黑包夹层中发现了一把锋利的尖刀,当即进行收缴。经过询问,得知该男子的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当日开庭,该男子不愿离婚,扬言要在庭审时教训妻子。得知这一情况后,朱江河耐心地对该男子进行劝说,后经警告、教育、做思想工作,待此人情绪稳定后,才让其进入审判区,确保了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还有一次,南阳中院在我院开庭审理刘某杀人一案,当被告被法警带到庭审现场后,两名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猛然冲上前去厮打被告,中院法官的衣服都被撕了一个大口子。事出突然,朱江河赶紧上前劝说并护住被告,头上、身上都挨了拳头,他不顾挨打,竭力将被害人家属劝住,经过警告和训诫,被害人家属平息了自己的情绪,承认了错误,当场做了检查,使庭审顺利进行。当庭审结束后,两名被害人家属又主动到法警局赔礼道歉。
朱江河,这位曾经的军人,将自己的热血融入挚爱的司法事业,认真落实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要求,把全部身心和精力投入到了党的事业中,真诚奉献,无怨无悔,在平凡的工作中书写着人生最美的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