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四个中心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率达到100%

  发布时间:2009-05-26 09:38:50


唐河县人民法院立足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牢固树立“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理念,努力把调解工作做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中去,不放过一丝调解的可能,不放弃一丝调解的希望,切实做到能调必调,能调尽调。今年一至五月份,全院共办理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73件,调解撤诉案件数496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7%。实行立案预登记案件190件,委托调解177件,其中126件委托案件已经成功调解,委托调解成功率72%。昝岗法庭、大河屯法庭、桐寨铺法庭、张店法庭无一判决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100%

该院严格按照省、市法院的工作部署,创新调解形式,认真落实立案预登记制度和委托调解制度,以老干部党支部为依托,组织退休、离岗老干部组成“大调解”工作合力团;推行了“委托调解告知函”制度,方便群众了解“调解年”活动开展情况,提高委托调解的成功率;建立与基层党委联动、与人民调解组织联动、与人民陪审员联动的“大调解”工作网络。

为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进一步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该院对涉及相邻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农村宅基地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注重现场调查,深入到厂矿、社区、乡村,到当事人所在地和纠纷发生地走访查看、就地开庭。今年以来,巡回审判的民事案件数139件,巡回审判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达到100%,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赵晖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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