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法院埠江法庭“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专题侧记

立足农村为民排忧解难 积极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发布时间:2012-08-07 09:30:59


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埠江法庭紧紧围绕大局抓审判,围绕审判抓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治理念,坚持人民法庭“两便”原则,立足农村山区,以“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积极探索便民利民为民新路子,自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理顺社会情结,着力构建和谐新农村,真正使法庭成为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践行司法为民,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深化与社会沟通联络机制。

法庭下辖埠江镇、平氏镇、程湾乡三乡镇,辖区面积235平方公里,人口9万。现有干警5名,4名审判员,1名书记员,均具有本科学历。“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中,法庭主要包片是程湾乡的10个村落。干警们立足农村山区,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紧紧抓住“便民利民,热情服务”这条主线,深入村组,上门为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开展“察民情、听民意、排民忧、解民难、重民生、谋民利、兴民业、帮民富”的爱民实践活动,自觉与学习实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融合一起,将“为民解忧”的群众观念切实落实到细微处,落实到日常审判工作中,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庭就是群众的法庭。活动开展以来,将干警走访群众与法院审判工作相结合,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就地开庭办案、就地法制宣传,切实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目前,全院干警已走访群众700余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0人次,排查矛盾纠纷28起,调处纠纷7起,征求群众对法庭的意见和建议7条,收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充分以运用“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为契机, 一是深化法官基层联系点制度,搭建民意沟通平台。该庭将“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与法官基层联系点制度相结合,依据法官基层联系点来确定干警分包的村(社区)。在做好政法委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按照法官基层联系点制度要求,为有民事纠纷的村组提供法律咨询、诉前指导、判后答疑等工作,指导群众用最经济的方式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活动开展以来,该庭庭外化解民事纠纷18件,指导民调组织化解11件。充分实现了该庭活动以来树立的以“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农民、打造平安农村、树立良好形象”目标。二是深化与党政机关的联系。该庭将全体干警分配到各个村落,确保每个村落有成员负责联络,具体负责辖区内党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推进。采取通报工作情况、联合稳控信访老户、积极联合解决走访中发现的问题等形式,深化与党政机关的联系。活动开展后,通报工作3次, 联合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起。三是深化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每名联村干警要掌握所联村组(社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采用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通过邀请他们视察法庭工作、参加重要活动、观摩案件庭审、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主动深入地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活动开展后,走访代表、委员21人次,邀请代表观摩案件庭审2次,发放征求意见函200份,收集意见建议4条。四是深化与基层民众的联系。在活动中,要求每名联村干警务必做到 “三个走进”、“两个必须”,即“走进村组(社区)中,走进群众家中,走进企业中”;“群众来电必须接,反映的问题必须回复(回复就是提供准确的法律咨询,引导群众到相关部门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利用走进(村组)社区和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巡回审判,走进群众家中进行矛盾排查,走进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加强与基层民众交流互动,实现基层民众与法院的有效沟通。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入户发放法制宣传材料500份, 巡回审判15件。

二、履行公仆职责,进村入户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一是深入开展巡回办案,扩大法庭办案效果。通过“田埂法庭”、“流动法庭”等巡回审判形式,切实把巡回办案作为关注民生、方便群众的便民工程。二是突出关注民生问题,全面了解社情民意。按照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要求,广泛了解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掌握社会心态。积极开展对影响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的摸排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推动出台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措施。三是突出维护群众权益,切实为民排忧解难。走进群众家门,掌握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从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入手,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深入企业,掌握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立足本职,积极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服务,帮助企业纾危解困;走访弱势群体,对孤寡残疾、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低收入家庭等生活困难群众,想方设法给予力所能及的扶持。四是突出促进社会和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群众信访“大治理”活动。重点采取开门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联合接访等方式,主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正确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逐案督查、评查和回访,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当事人息访罢诉。 五是突出维护社会稳定,准确管控重点对象。走访、回访案件当事人、被处罚人,保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六是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深入到村农户,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努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赢得民心。以解决问题、促进和谐,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目标,以“听民意、解民难、化民怨、保民安、暖民心”为行动指南,把人民群众的困难当成第一信号,把人民满意当成唯一标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延伸活动机制,完善能动司法措施,着力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司法的主力军,如何把“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引向深入,摆脱关门办案,担当起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责任?更好地服务群众司法诉求?成为基层法庭探索实践能动司法的又一新课题。埠江法庭以维护辖区社会经济稳定为目的,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 积极实现能动司法,不断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立足于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能动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实现维民权、解民忧、护民生。

()转变司法理念,创新实践能动司法。该庭在审判基础上积极探索司法大众化,推行法庭工作方式“三大转型”,即强化社会矛盾化解,推动法庭司法方式由“坐堂问案”向“协同联动定纷”转型;注重社会责任担当,法庭司法内容由“关门办案”向“参与社会管理”转型;推进亲民形象塑造,推动法庭司法作风由“就案办案”向“提供优质服务”转型。法庭工作方式转型使司法更加走近群众,群众更加认同司法,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社会管理、便捷服务群众、实践能动司法的有益尝试。

()延伸服务措施,强化司法能动服务功能。埠江镇主管政法的朱书记说“埠江镇的平安建设连年先进,离不开法庭的大力支持,法庭为我镇的平安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近几年,由于城镇经济的发展,群众因为建房引发的相邻权纠纷大大增加,影响了辖区的社会稳定。法庭结合“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精心安排部署:1、做好立案接待。对来访群众及其诉求进行仔细登记,明确群众诉求。2、积极与村组调委会和乡镇综治办强化联系,由法庭协助村组和乡镇人员进行纠纷现场调解。3、对于需要法庭处理的案件,安排法官进村入户进行处理。4、在纠纷解决中坚持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咨询。今年以来经由法庭参与村镇处理的群众纠纷多达十余起,法庭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

()强化诉前调解效果,将矛盾化解于萌芽中。村民蔡某说“我的一点麻烦,来找了一下法庭,没想到法庭这么重视给我解决了。”针对辖区中农村的民事案件大幅增加,并且案件都是邻里乡亲之间发生的,案件复杂、琐碎,有的案件解决不好,极易引发涉法上访的现象发生,法庭在立案环节严格把关,提倡法官进村入户进行调解,一来减轻群众诉累,二来缓解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推行了创新管理措施:1、施行法官包村措施。由法官定期进村入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合理解决矛盾。及时发现矛盾,与村镇干部“通气,使得村镇干部及时介入矛盾处理。2、对于纠纷简单、容易处理的案件,积极推行法官进村诉前解决。3、对于需要立案解决的案件,做好诉前答疑解惑,为诉讼过程中的调解奠定基础。4、重点解决涉及民生案件和敏感案件,做好走访调查工作,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措施,以司法诉讼服务于辖区经济发展。在今年工作中,法庭受理案件呈现下降趋势,辖区大面积出现乡村无一诉讼案件的局面,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了立案阶段,实现农村地区的稳步发展。

()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切实化解群众矛盾。一起案件当事村民严某说“原来,我坚持认为法庭判决驳回我的请求,是对方‘活动’的结果,通过法官的判后解释,我才知道案件的败诉是我缺乏证据的原因。”在法庭诉讼活动中,一部分群众因为对法律缺乏正确认识,诉讼能力较弱,执意进行诉讼。虽然大量做思想工作,仍无法调解结案。法庭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推行案件的判后答疑工作:1、对于案件败诉的当事人,承办法官要换位思考,多替当事人着想,做一个解决群众困难的“热心人2、多做“辩法析理的解释工作,做好败诉当事人思想工作。3、减免收取诉讼费用,力争为败诉方解决一部分实际困难,减少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减少法官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4、适时对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家访,通过其亲戚、朋友做好思想安抚工作。5、征求当事人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对于涉诉困难群众,法庭积极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联系,建议乡镇政府进行社会救助和帮扶。7、征求当地村委会和乡镇包村干部的对于案件的处理意见,统一思想和认识,协助法庭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创新调解方法,坚持多措并举。以调解定纷止争是埠江法庭一贯坚持的宗旨。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总结调解经验,把审理案件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变成实现群众利益的过程,变成让群众满意的过程,把每一个司法环节都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具体过程,都变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实践,最大限度地平息纠纷。为达到彻底解决纠纷,案结事了,法庭干警对每一件可能调解的案件,不放弃任何努力,不吝精力、不吝时间、不吝口气。针对不同情况有时在村干部家中,有时到当事人家中,有时干脆就在田间地头,因地制宜地开展调解说服工作。法庭采取随时调解,现场调解,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借好力,用好时,有力提高了案件调解率和息诉服判率,收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庭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基层,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新方法。特别是人民调解网络建立后,使大量的矛盾纠纷疏导解决到法制轨道上来,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或初始状态。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庭对基层调解组织负有指导支持的职责。该庭在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优势,主动介入。抓组织,健全辖区内社居委、村委会、企业基层调解网络。抓培训,有效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素质。抓联系,建立法庭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机制,协调处理好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抓审判,通过认真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促使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紧密衔接在一起,依法支持人民调解工作。今年6月,杨某和儿子杨力之间发生了宅基地纠纷,杨力准备在原平房上翻建二层小楼,其父杨某要求儿子给自己留出一间房子居住,但儿子不愿让父亲回来居住,父子二人反目成仇。该村委会调解人员虽做了不少工作,但仍不能说和。法庭得知此事后,法官们和该村调解员一起多次到杨某与杨力的住处宣传宅基地使用及有关赡养的法律规定,说服了杨力,取得了杨某的谅解。现在,新房子盖起来了,父子居住在一起,一家人和和睦睦。

责任编辑: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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