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始终把司法救助作为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的重要内容,将“让有理无钱的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打得赢官司,打赢官司的能够及时兑现”作为工作目标,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通过缓、减、免诉讼费用等方式,使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2012年1至7月,该院共提供司法救助18件次,惠及经济困难当事人24名,救助金额达82050元,依法为6名困难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一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审批程序,当事人申请救助的材料由立案庭认真审查后呈报分管院长审批,每份申请均建立档案备查,杜绝关系救助和人情救助,确保救助的公平有效;实行案件全程跟踪监管,由立案庭负责对司法救助案件的立、审、执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管,及时予以警示、催告、通报和督办,有效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为进一步缓解因执行难而带来的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局面,特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履行能力,而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实行执行救助,尽可能帮助申请人渡过难关。对涉诉当事人长期上访有一定合理理由,且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给予适当的司法救助。
三是建立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司法救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单凭某个部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该院注重从被救助当事人生活困难原因着手,积极协调政府、民政、人社等部门合力为困难当事人帮助解决其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治等难题,以人为本,从源头上消除困难发生原因。